百信养生|导致急性心肌梗死病人死亡,医疗纠纷:违反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二 )


该例由于入院诊断病种絮乱 , 主次不明 , 当医师接获“危急值”后 , 没有向上级医师报告 , 亦没有采取相应抢救措施 , 当临床发现怀疑是心梗的患者时 , 在临床处理过程中应立即含服硝酸甘油予以积极救治 , 尽早开通阻塞的血管 , 以挽救大量涉及临床坏死的心肌组织 , 降低心衰发生率与死亡率 。 本例医方在临床处置过程中接诊医师没有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质量安全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所要求的规范进行诊疗 , 其行为存在过错责任 。
(三)关于医院责任:
本例因医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而导致抢救无效死亡 , 就其死亡原因分析推定为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心源性猝死 。 因本例纠纷后未能进行尸体解剖 , 故仅能依据生前病症及心电图检查所见来推定 。
六.法院判决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法院判决 , 被告x县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76192.2元,
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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