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IPO检查发现硬伤被否,二次申报回复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四 )


(2)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 , 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完善 , 明确规定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 。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合同管理办法》 , 严格按照合同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 要求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经过内部合同管理系统的审批方可签署 , 杜绝分包合同签订不及时、未及时履行内部审批的情况出现 。 报告期内 , 公司已不存在未商定或未经审批签署分包合同而实际开始现场分包施工工作的情况 。
2、招投标管理
现场检查发现公司部分合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 。
(1)情况说明
2016年3月24日 , 公司与宏联南通(厦门)石化有限公司就广钢地块修复项目签署LPG供气及气站管理合同 , 合同金额4,650万元 。 考虑到LPG(液化石油气)属于通用能源类产品 , 具有质量统一、价格透明的特性 , 现货货源充足 , 且广钢地块修复项目工期较为紧张 , 公司具体经办人员采用询价方式邀请三家供应商报价;公司按照价格最优原则与三家供应商进行磋商 , 在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同意每吨让利60元的情况下同意确定其为供应商 , 与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结果相同 ,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

尽管此次采购未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管理制度》进行招标 , 但亦通过三家供应商比价确定 , 在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同意继续让利的情况下确定其为供应商 ,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 , 实际执行情况正常 , 不存在未经比选及批准直接选定分包商等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情况 。
(2)整改情况
公司对《集中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 根据公司目前实施的《采购管理办法》 , 公司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 。 自整改以来 , 公司严格按照修订后的采购管理制度要求 , 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采购 , 不存在违反采购管理制度的情况 。
3、固定资产重复入账、验收及入账时点存在矛盾
(1)情况说明
(2)整改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改 ,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 完善设备管理相关规定 , 特别是对设备验收程序、设备盘点程序等强化管理措施 , 从工作程序上解决可能出现的重复入账问题:
固定资产验收时 ,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清单进行验收 , 编制验收单 。 验收单统一由设备部设备管理人员编号 , 其它人员不得随意编号 , 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验收单上交财务部门后 , 财务部门根据验收单实际验收完成时间 , 办理设备转固手续;
每半年一次对设备进行现场盘点并形成盘点报告和盘点表 。
在会计处理方面 , 因人员变更导致信息未能及时传递 , 故存在固定资产重复入账、固定资产验收及入账时点存在矛盾等情形 。 公司后续采取了严格管理 , 通过加强审核、监督 , 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
4、收入确认
(1)情况说明
现场检查发现 , 公司披露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方法为“监理或工程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量(产值)作为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进行确认” , 但实际收入确认政策是经客户、监理确认的工程量(产值)与实际完工的工序工程量(产值)孰低进行收入确认的 , 与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存在一定差异 。
公司在最新申报的招股说明书中 , 对收入确认政策进行了修订和细化披露 , 具体如下:
“3、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2017-2019年度适用)
(1)公司环境修复整体解决方案具体收入确认方法
对于原位处置项目 , 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或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确认当期收入;

对于采用异位终端处置工艺的项目 , 工作流程包括清挖、外运、终端处置及回填(如需);若已完成全部工序 , 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或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单价)确认收入;若存在未完成工序 , 本公司按照监理或业主方确认的产值扣减未完成工序对应产值(或未完成工序的工作量乘以该道工序合同单价)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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