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资本联盟|ABS和REITs:25个核心要点!( 八 )


②净值波动的变化
公募封闭式基金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才能获得流动性 , 但二级市场交易可能带来的问题是 , 价格和净值可能是不完全相关的 。 银行的投资经理 , 或者说国内ABS的机构投资者大多是固定收益类投资人 , 可能更希望减少净值波动 , 因此与原有ABS机构投资者群体的风险偏好、投资需求不一定能匹配 。
3、从债性REITs到股性REITs
股性REITs的投资人难找 。 股性投资人对资产有长期增值的需求 , 而且如果是高速公路 , 真正的做成股性去做资产运营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 原投资人可能也不敢承担运营的风险 , 因此从债性往股性走有一定难度 。 但逻辑上可以以债性为起点 , 从私募往公募走 , 比如高速公路类REITs+公募基金 , 而且 , 对公募基金来说底层是债性的资产 , 既有资产信用又有主体信用 , 非常安全 。 所以从债性REITs起步 , 重点解决比如怎么定价、怎么找投资人这些问题之后 , 再找合适的资产做成股性REITs , 可能仓储类资产做股比较合适 , 高速公路做债比较合适 。
问题15:试点阶段发行公募债性REITs可行吗?
如上一问 , 做成股性的投资难度较大 , 如果不考虑出表的因素 , 做成公募债性REITs发行是否可行呢?
实际上在证监发〔2020〕40号文中 , 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提及“坚持权益导向” 。 而审批程序上 , 首先是各省发改委从基础资产方面审核并出具专项意见 , 然后由国家发改委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证监会 , 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依据市场化原则注册审查 。
发行公募债性REITs , 往后看审批流程的证监会交易所环节都不会有太大问题 , 但往前 , 省发改委应该不会做不符合政策导向的事情 。 基础设施本身就有很多融资的方式 , 只是以前做债的融资方式不能再无限的扩张 , 所以发改委以股的方式作为新的业务出口 , 因此基础设施REITs在试点阶段 , 发改委愿意往上推的肯定是股 。
问题16:为什么在基金管理人层面需要请这么多机构?
1、公募基金管理人处于核心地位的来源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 ”“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 。 ”
从券商和公募基金角色分配而言 , 这次公募基金是核心角色 , 因为监管机构总体秉承穿透原则 , 资金端来自基金管理人向公众募集资金(至少1000个投资者) , 意味着从资金流向 , 风险审查 , 资产维护 , 关联交易控制 , 流动性管理 , 所投资的基础设施ABS也必须是同一个控制人控制的管理人发行的(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 , 必须80%以上基金资产都投资单一基础设施ABS 。 之所以故意要求如此高的集中度 , 笔者认为就是为了方便穿透管理 , 把基金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放在最核心的位置 , 其他所有相关方都是配角 。 因此公募基金要请评估师、审计师、律师、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 要请券商作为财务顾问等等做一系列的信息披露 , 然后申请挂牌 。
(后续8月3日的正式稿第二条修改了“80%以上基金资产必须投资于‘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要求 。 在删除了“单一”两字之后 , 满盘皆活 , REITs可以投资多个基础设施ABS , 方便将多个存量项目纳入 , 方便未来扩募时收购新的ABS , 也方便投资组合调整 , 做买入卖出 。 )
2、超越公募基金能力范围
从海外的公募REITs经验上看 , 因为公募基金是最终买方 , 只需要提供资金 , 不需要再向别人披露 。 但证监会的REITs征求意见稿中规定: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 , 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 。 此次REITs强调脱离信用属性 , 追求REITs权益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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