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货运行业:“百吨王”屡禁不止!治超为何如此难?| 中国汽车报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刚刚过去不到半年,又一起群体“百吨王”超载事件甚嚣尘上。
3月9日凌晨,在河北省沧州市238省道交通交警联合检测站附近的千童镇,近百辆运送钢卷的“百吨王”车辆成群结队的由北向南肆意横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货车超载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在网友提供的视频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车辆大多装载了五卷钢卷,按每卷30吨计算,车辆总重大约在160吨,基本可以判定为严重超载。
事实上,我国对货车超载治理十分重视。然而,行动频频却屡禁不止,常常陷入“无车不超”、“越治越超”的困局。我们不禁要问:在严格打击超载超限行为的当下,为何超载乱象迟迟无法根除?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无锡高架桥侧翻事件之后,全国各地掀起了治超风暴,可为何才短短半年时间,超载又死灰复燃?货运行业超载“顽疾”究竟该如何治?
超载已成顽疾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6万人,受伤50多万人,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全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限超载有关。据交通运输部门测算,车辆每超限超载30%,公路养护费用就要增加200%。因此,超限超载也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超载危害之大,促使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我国超载治理始于上世纪80年代。1989年,交通部颁发《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治理工作一年后终止;1997年7月,《公路法》颁布实施,各省随即又掀起一次治超高潮。然而,随着我国卡车保有量不断增多,超载问题日渐突出。
2000年,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发布,再次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治理;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严禁汽车超载行驶,明确超限超载标准,并且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多部门联动治超治限。2006年以后,全国多省市结合计重收费,逐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综合治理超限超载。2011年,国家七部委再次发文联合治超;2016年7月26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外廓尺寸及质量限值,成为路政、交管等部门公路超载超限治理的基本技术依据;同年9月21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治超令。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再次联合治理超限超载,特别运用“一超四罚”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方式,加强执法查处力度。
“可以说, ‘9.21治超’工作开展之后的一段时间,全国超载超限运输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公路运输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人员采访时, 交通物流行业资深人士王金伍坦言,2016年那一轮治超之后,路上很少能看到超载车辆。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个别地区未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超载超限认定标准,再次给了超载行为钻空子的机会。
“国家制定各项法规,交管部门开展各类治超行动,无不证明治理超载的决心。但在执行层面却往往出现问题。” 商用车行业专家刘维指出,很多地区的道路监管部门缺乏执行力,政策落实不到位。另外,不少卡车司机抱有侥幸心理,有的司机甚至摸清了查处超载的路段和时间,与监管部门上演“猫捉鼠的游戏”。与此同时,不少执法人员和“黄牛”勾结,以超载为契机收受好处,为超载群体充当“保护伞”,这使不法车辆更加肆无忌惮,进一步压榨了合规合法车辆的生存空间。
如今,采访人员随意在网上检索“超载”、“百吨王”等关键词,依然能够发现很多相关的报道。
3月8日夜间,山西省治超办在朔州市境内突击夜查,共查扣由蒙入晋的“百吨王”19辆。
3月11日深夜,张家口怀来县联合治超执法人员查获一辆“百吨王”,车货总重高达175吨。
3月13日凌晨4时,临颍交警联合交通执法部门查获一辆车货总重132.75吨的货车,超限率达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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