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南京市消协公布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3月15日 , 南京市消协公布了南京市2019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 内容涉及预付式消费、房屋装修、旅游购物、网购等 。
一、支持诉讼对公堂 , 剑指预付费顽疾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10日 , 六合区苗女士在威康健身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分公司(以下简称“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办理健身卡 , 在该公司前台处签订了定金合同并缴纳5288元 。 第二天 , 苗女士决定退掉冲动消费购买的健身卡 , 但商家告知要支付20%的违约金 。 健身中心尚未开业 , 苗女士也未接受过任何服务 , 双方亦未签订正式合同 , 却被要求支付一千多元的违约金 , 苗女士不认可 , 无奈之下 , 于2018年11月13日向六合区消协寻求帮助 。
[处理过程及结果]
2018年11月26日 , 六合区消协依法组织双方调解 , 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同意苗女士退卡 , 但双方对违约金数额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 调解终止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 六合区消协支持消费者苗女士对此事提起诉讼 , 由南京市消协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律师为苗女士提供法律服务 。
2019年1月28日 , 六合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预付卡定金合约纠纷案 , 这是在南京市消协指导下 , 由六合区消协支持消费者诉讼 , 向预付式消费退卡顽疾开出的“第一枪” , 同时也是自《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 , 我省由消费者协会支持诉讼 , 针对预付式消费退费纠纷的“第一案” 。 2019年2月28日 , 六合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 被告威康南京第五分公司代理人当庭表示愿意解除与原告苗女士的定金合约 , 全额退还原告苗女士5288元 , 并当场履行 。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 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 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退款 , 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
近年来 , 预付卡退费难已经成为消费顽疾 , 一些商家利用霸王条款、违规超额发卡、设定有效期等手段 , 对预付式消费退费层层设卡 , 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 此案通过法院的公正审判 , 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更好地营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 形成人人讲信用的社会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 。
在此 ,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 , 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 , 一是要了解该经营者的情况 , 不要盲目听信宣传和广告 , 慎重选择 , 切忌冲动;二是一定要签订消费合同 , 尤其大额消费 , 合同中要写明相关责、权、利条款和违约、退费等约定 , 保存好相关证据;三是提高维权意识 , 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 要依法依规合理维权 。
案例提供:六合区消费者协会
二、旅游购物维权难 , 质价不符应退款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 , 市民王女士在某旅游平台报名跟团赴台湾旅游 , 期间旅行社安排去台湾大华珊瑚博物馆参观并集体购物 , 旅行社信誓旦旦地保证购物放心决无虚假 , 有任何问题旅行社都会负责 , 有保证金等等 。 期间 , 王女士购买了一款价格较高的红珊瑚手链(18.2万台币) , 以及一款蓝宝石挂坠(1.82万台币) 。
回到南京后 , 王女士在朋友的建议下对两款首饰进行了鉴定 , 发现红珊瑚手链与标称的大小规格不符 , 蓝宝石挂坠为覆膜玉髓 , 于是投诉至旅游平台要求退货、赔偿 , 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投诉至南京市消协 。
[处理过程及结果]
珊瑚、宝石和玉制品的质量和价格 , 不像金银等贵金属有纯度标准和参考定价 , 很难确定品质是否合格及价格是否合适 。 该手链和挂件是消费者在台湾旅游期间购买 , 再次联系商家维权比较困难 。 综合分析这起消费纠纷 , 旅游平台及旅行社起着关键作用 。 团体购物是由旅行社安排 , 购物地点也是由其确定 , 出现问题理应由旅行社协助处理 。 消协工作人员与该旅游平台及旅行社进行了联系 , 及时表明态度 。 旅游平台及旅行社愿意积极配合协商解决问题 。 前后经数月的来回调解 ,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 针对红珊瑚手链补偿王女士人民币九千元 , 对蓝宝石挂坠做退货退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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