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区|国务院发布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九 )


(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
15.支持高端制造业发展 。 支持将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硅基新材料等产业纳入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支持合肥片区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 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 鼓励国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对自贸试验区内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机器人等产业 , 按商业化、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 。 支持组建硅基生物基产业创新中心 。 在条件成熟的区域内 , 探索实施有关支持政策 , 推广使用聚乳酸等可降解塑料制品 。 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购买和引进海外研发、测试设备及重大装备 。 对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 , 积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
16.培育布局未来产业 。 支持超前布局量子计算与量子通信、生物制造、先进核能等未来产业 。 支持量子信息、类脑芯片、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 加快推进靶向药物、基因检测等研发产业化 , 支持开展高端医学影像设备、超导质子放射性治疗设备、植入介入产品、体外诊断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 重点发展第三代半导体、金属铼等前沿材料产业 , 培育发展石墨烯产业 ,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 。 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AI、5G与实体经济、制造业的系列化融合应用 。 大力推动数字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 探索建立反向定制(C2M)产业基地 , 鼓励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
(七)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
17.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 对接上海、江苏、浙江自贸试验区 , 推动长三角地区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 , 共同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继续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 , 建设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 , 支持共建产业合作园区 , 探索建立跨区域利益分享机制 。 支持开展港口合作 , 打造芜湖—马鞍山江海联运枢纽和合肥江淮联运中心 。 鼓励参与芜湖至上海点到点航线经营的各船运公司互换仓位 , 提高航线服务保障能力 。 开展会展合作 , 支持办好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高端展会平台 。 加强自贸试验区与马鞍山郑蒲港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联动 , 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
18.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 。 支持安徽自贸试验区与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其他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 。 支持长江中上游地区集装箱在自贸试验区内中转集拼业务发展 。 加快引江济淮工程建设 , 提升自贸试验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航运支撑能力 。 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林长制改革经验 , 探索在长江流域上下游之间开展生态、资金、产业、人才等多种补偿 。 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
19.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建科技创新共同体 , 支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 为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供便利 , 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 共商共建一批重大合作项目 。 拓展提升中欧班列(合肥)功能和覆盖范围 , 根据市场需要提高集装箱办理站能力 , 推动将中欧班列(合肥)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 。 鼓励建设中东部地区连接中亚、欧洲的铁水联运大通道 , 推动建立多式联运体系 。
四、保障机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改革开放的领导 , 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过程 。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 , 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 切实加强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 完善风险防控和处置机制 ,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 , 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 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 , 充分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 , 抓好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 , 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 。 安徽省要完善工作机制 , 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 , 加强人才培养 ,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要加强地方立法 , 建立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要强化主体责任 , 加强监测预警 , 深入开展风险评估 , 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 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 ,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 , 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工作 ,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 , 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 安徽省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 , 完善配套政策 , 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要把工作做细 , 制度做实 , 严格监督 , 严格执纪执法 。 本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政策措施 , 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 , 按规定程序办理 。 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 , 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 。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 , 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 总体达到预期目标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进一步扩展自贸试验区区域 , 制定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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