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堂此词类与彼词类 —从高名凯先生词类理论谈词类( 三 )


1.6 起点之六:语言学是仿生学吗?依“纯”科学来说 , 理应如此 , 应该让语言学尽可能地完全仿照语言本身的内外面貌塑造出语言学的“语言” 。 如果这个设定或起点是合理的 , 那么我们就必须将形成词类系统中的心理活动和心理积淀(包括类别感、语感等)表面化、规格化 , 把词类划分变成仿生学 。 而这又不符合起点之三:“目的是为人学习外族语言” 。 然而 , 迁就“为人”的目的 , 尽量简约 , 又可能背离客体的交叉繁复的非刚性存在 。 目前流行的词类划分的理论实际上是以形式的一元作为原则的 , 这就不得不触犯甚至否定仿生学原则 。 因为仿生学并不预设一元化立场 , 它只对真实存在负责 。 因此 , 我们只能在可能允许的范围内折中、平衡 。 如此看来 , 我们所从事的只不过是为应用之语言学 , 为应用之词类划分 , 不是也不可能是“纯科学”之语言学、之词类划分 。 也许改换目的 , 为计算机的人工智能 , 仿生学才能成为一种起点 。
[1] 确定或反省“起点”是笔者研究时的一项基本方法 。 起点对应到日语为“原点” , 汉语也曾引进此词 , 可如是称呼 , 但笔者觉得不若起点更通俗、更能强调初始之义 。 如果射击前的瞄准 , 差之毫厘 , 到达目标就可能失之千里 。 因此 , 经常反顾反思一下起点 , 无疑是一个较简单而极为有效的措施 。 汉语中还有“基点”一词 , 指的是作为研究或体系的基础 。 概念上与起点有近似和交叉之处 。 本文以起点为文 , 活动更为宽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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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彼和此
迄今为止 , 已经有多种词类或分类主张或体系 , 还有一些尚未浮出 。 把这些词类或分类主张或体系排列一下 , 比较一下 , 有助于我们清醒地面对汉语词类问题 。
2.1 词法词类vs.句法词类 。 以形态或词法范畴为标准的词类是词法词类 。 传统的语法理论坚持的正是词法词类 。 以句法分布-功能为标准的只能称之为“句法词类” 。 形态只有部分语言拥有 , 也就只有部分语言才有词法词类 。 而所有语言的语词都有句法分布-功能 , 因此都可以划分出句法词类 。 现今汉语根据句法功能划分出的词类即是一种句法词类 。 句法词类是很难用一个句法分布-功能去划定的 。 事实上目前根据分布-功能划分的词类也确实如此 , 常常用两个区别性分布-功能作为标准 。 即使如此还有许多“例外”(例如上文1.5中提到的分数或小数后面的“强” , 再如“例外”一词 , 详见以下第二段) 。
句法词类所根据的应当是语言系统中该语词的综合分布 , 但这种分布有时存在循环论证的嫌疑 。 “区别字”是为了避免这种可能的一种较好设计 。 但依然避免不了循环论证的可能 。 例如名词的特点或划分标准是a.可以受数量词修饰;b.不受副词修饰 。 但是 , “数量词”和“副词”又是由谁定义的呢?任何语法书都没有告诉我们数量词或数词怎么产生的 。 一般都定义说副词是只能充当状语的虚词 。 可是“你太混蛋”、“又星期天了”、“他也潜规则”该怎么办?它们修饰名词了!退一步 , 更换为“状语” , 那什么又是“状语”呢?这里有无循环论证的嫌疑?而词法词类没有这种让人尴尬的情况 。
词法词类所据分类标准是稳定的 。 在实词方面 , 它一般都是由明确而稳定的形态形成范畴 , 由范畴对应词类 。 它们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 而句法词类就没有那么好的境遇 , 它选取的特征有时很确定 , 有时并非如此 。 比如 , 流行认为动词的标准是:a.凡不受“很”修饰 , b.或能带宾语的谓词是动词 。 这里是两条标准 , 应该可以涵盖所有动词吧 。 然而我们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发现标为动词的“例外”(如“大家都得遵守规则 , 谁也不能例外 。 ”)既不能受“很”修饰 , 又不能带宾语 , 不知为何列入动词 , 根据的又是什么“例外”标准?真教人难以把握 。 看来功能分类所根据的可能还隐藏着第三、第四个标准 。 这在通用分类理论上就要大打折扣 。 显然 , 在可操作性上 , 词法词类显然要强于句法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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