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由“记王言”而“代王言”:战国秦汉人臣草诏制度的演生( 二 )


周王现场发布政令之时,史官会在旁记录王言。《尚书》的“命”或“诰”,铭文中的命官之辞,都是由史官在旁记录下来的,而“王曰”或“王若曰”,就是“史官在记录王的讲话时所作的标记文字,表示王的讲话已经开始,下文所记都是实录”。
周代掌记王命的史官是内史,或称作册,是协助周王治理国家的要臣。周王现场发布的命令,性质同于法令,具有强制效力,需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因此,势必要将王言如实记录于策,以供稽查、核验之用。如若不然,不但赏罚无所依凭,王命要被忽略、歪曲、篡改、编造等等,都极为容易。《易·系辞下》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文字与国家政教分不开,至关重要的因素即在于它是最好的证据。《慎子》:“书契,所以立公信也。”“立公信”一语,十分精当,可视为《系辞》确诂。史官记录王言,就是要“立公信”。因此,史官记录王言,其目的是为了保存信息,而非传递信息;记录王言形成的文件,其性质属于档案,而非公文。
周王发布命令,除了用现场讲话的方式,还有一种补充办法,就是派遣使者转达(性质同于传话)。《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冬,王使来告难,曰:‘不毂不德,得罪于母氏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氾,敢告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这是周襄王时,王子带叛乱,襄王遣使告难于诸侯,向其求救。“不榖不德”云云,应该是使者转述襄王语。臧文仲说“敢不奔问官守”云云,是其代表鲁国所作的答复语,要由使者转达给襄王。整个过程,基本上是言语往来。这虽然是春秋时期的事情,且周王遣使为的是告难,而不是传命。但由此可以推知,西周之时,天子遣使传命,应该是靠口头方式,而不是借助文书。派人转达命令(即传话),是书信广泛应用之前,打破空问限制的主要办法。
春秋时期,文书逐渐被用来发布、下达政令,但君主命令的发布和下达,主要还是依靠口头方式。其时诸侯布政,一般在朝会之时。诸侯有三朝,由外而内,分别为外朝、治朝、燕朝。外朝朝国人,治朝朝从政诸卿大夫,燕朝见执政大臣。《左传》中有很多史例反映出,朝国人则谋及庶人,朝卿大夫则谋及卿士,而燕朝则谋及执政。学者论及三朝,多注意其谋议的特征。其实,有谋议即有决议,故朝会之时也即是布政之时。如《左传·成公十八年》载:“二月乙酉朔,晋侯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施舍已责,逮鳏寡,振废滞……使魏相、士鲂、魏颉、赵武为卿,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这是晋悼公布政于治朝。又如《左传·哀公元年》:“吴之入楚也,使召陈怀公。怀公朝国人而问焉,曰:‘欲与楚者右,欲与吴者左,陈人从田,无田从党。’”这是陈怀公下令于外朝。朝会布政,应该还是用讲话的方式,而不用文书。
诸侯君主有事于他国,会遣使“致命”,所谓“致命”,就是转告其意。使者转告君命,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直接转告君主语。例如,《左传·昭公三年》载:“齐侯使晏婴请继室于晋,曰:‘寡君使婴曰:寡人愿事君朝夕不倦……则国家多难,是以不获。……君若不弃敝邑,而辱使董振择之,以备嫔嫱,寡人之望也。’”这使晏婴向晋侯转告齐侯语。又,《左传·昭公四年》载,楚王欲取得诸侯拥护,“使椒举如晋求诸侯,二君待之。椒举致命曰:‘寡君使举曰:日君有惠……寡人愿结欢于二三君,使举请间。君若苟无四方之虞,则愿假宠以请于诸侯。’”这是椒举向晋侯转告楚王语。另一种是君主只是授予大意,具体的言辞却要由使者自己组织。如前举楚王派椒举到晋国求取诸侯拥护,晋侯许之,“使叔向对曰”云云。
春秋时期,各种使者频繁活跃于政治军事舞台之上,而且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所以如此,应该与当时君命主要靠口头转达有很大关系。
此外,《左传》中常见的“徇于国”、“呼于国”及“宣言于国”之类的记载,也间接反映出口头传令的方式在此时比较常见。如《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楚)晋陈之族呼于国曰:‘鄢氏、费氏自以为王,专祸楚国,弱寡王室,蒙王与令尹以自利也,令尹尽信之矣,国将如何!’”所谓“呼于国”,就是在国中奔走呼告。再如《左传·哀公二十六年》载,“(宋)司城筏使宣言于国”云云,又载:“(宋)门尹得、左师……使徇于国曰:‘大尹惑蛊其君,以陵虐公室,与我者,救君者也。’众曰:‘与之!’大尹徇曰:‘戴氏、皇氏将不利于公室,与我者,无忧不富!’众曰:‘无别!’”所谓“徇”,是“遍告”之意。这是政敌双方为争取国人支持,各派人传告其言于国中。大体来说,春秋之时,诸侯城邦人口远不及后世之众,识文断字者亦以贵族为主,传达信息,应该还是以口头转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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