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卫生」被通报处罚!?,严惩不贷!两家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

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发现“阳性”患者 , 未采取隔离和转诊措施 , 也未进行上报;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两家医疗机构被通报处罚!
采访人员|张园园
「中国县域卫生」被通报处罚!?,严惩不贷!两家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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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医疗机构动起了歪脑筋 , 竟然利用医疗机构的‘优势’ , 自行对职工、患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 。 殊不知 , 此行为已构成违法 , 将受到法律制裁 。 ”近日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江干发布”称 , 江干卫监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 , 揪出了两家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机构 。
「中国县域卫生」被通报处罚!?,严惩不贷!两家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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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信息显示 , 两家涉事医疗机构分别为慈铭体检管理集团杭州有限公司凯旋路门诊部和杭州伊琳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城星路医疗美容诊所 。 前者对6名内部职工(孕妇和备孕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M抗体检测 。 其中 , 一名职工两次检测结果为弱阳性 , 但该门诊部未采取隔离和转诊措施 , 也未进行上报 。
而后者对两名患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IgG/IgM检测 , 其中一名患者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 但该诊所未采取隔离和转诊措施 , 也未进行上报 。 此外 , 该诊所手术室13份病历无医生签名 , 患者就诊登记无流行病学史、暴露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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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对以上两名“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 , 并对两名“阳性”人员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 , 经两次检测 , 结果均为阴性 , 且经流行病学调查无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暴露史、无密切接触史 , 目前已经解除隔离 。
通报还称 , 两家医疗机构还使用了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 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 , 最终 , 两家医疗机构均被区卫健局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其中 , 慈铭体检管理集团杭州有限公司凯旋路门诊部罚款3000元 , 杭州伊琳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城星路医疗美容诊所罚款56500元 。
01
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开展检测?
【「中国县域卫生」被通报处罚!?,严惩不贷!两家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新冠病毒检测】两家医疗机构获得应有的处罚 , 但是 , 公众更为关心的是: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开展检测呢?
据了解 , 对于可开展新冠IgG/IgM抗体快速检测的医疗机构 , 目前国家卫健委并未明确规定 , 各地卫生部门很大程度是按照《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有关要求通知》来执行 。
有业内观点认为 , 由于“新冠肺炎病毒抗体检测”技术对于大多数医疗机构过去从未开展过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 , 必须先行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 。
在此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 , 上海市疾控中心主任付晨曾表示 , 抗体检测试剂需要注意3点:
购买的试剂是否具有国家FDA注册证 , 质量是否有保证 。 抗体检测需要静脉输血 , 医疗机构采血需要防范感染 。 早期抗体需要在新冠感染症状出现后3~5天后产生 , 即便检测结果为阴性 , 也不能完全排除感染 。而在核酸检测方面 , 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 , 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有:
三级甲等医院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在市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的实验室 。 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 , 具备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 具备条件开展合作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核酸检测试剂盒一般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采购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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