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管仲( 二 )


房玄龄注:
“草封泽,谓泽多草,刈积成封,可用煮盐者也 。其处既多盐不设禁也 。”
即除农忙(从孟春月起)外,人民可以在农闲煮盐 。所以煮盐人很多,好比城市经商的人一样 。文中所指的“盐者”,不是指官府,而是指“人民” 。看来,盐的生产属民制 。
四、《管子?轻重丁》有
“隰朋驰而北反报曰,北方之萌者,衍处负海,煮沸为盐”
之语 。萌者,民也 。齐国沸水入海之处,盛产海盐,所以人民争相煮盐为生 。说明齐国盐产乃民制 。
『管仲』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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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铁业生产也是民制 。
《管子?轻重乙》曰:
“(指铁)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十 , 君得其三 。”
管子将铁租给民制,既收税,又将其铁制品收购、统一运销 。这与盐的官营相同 。
上面列举的种种原始史料,足以说明管仲推行的盐专卖是民制 。有的学者对管仲所推行的盐铁政策之所以坚持说是“官民并制”、“官煮时禁止民制”,其原因是对《管子?轻重甲》的“齐有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煮沸火为盐”句有不同理解 。认为“君伐菹薪”是官煮,这是断章取义!因为关键的一句抽掉了,即“正而积之” 。“正”者征也,政府征取民制之盐在阳春时配卖给人民 。这恰恰是民制官购的最好例证 。
『管仲』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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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虽然推行盐业民制,但对成盐实行官购官销 。因为如果不能这样做,就无法做到以下几点:
一、国内人民按口配盐,寓税于价 。
《管子?海王》中的
“谨正盐荚”,
就是造好按口配盐的簿册按册配卖 。即“凡食盐之数,一月丈夫5升少半,妇人3升少半,婴儿2升少半”并且把税加在每升盐里,“升加分耗,而釜50;升加1耗,而釜百;升加10耗,而釜千” 。正由于此,必须把民产之盐收归国有,才能按口配卖 。
二、出口之盐靠征集民制之盐 。
《管子?海王》中的要
“籍于天下”,
政府非控制成盐不可 。在头年十月到第二年正月之间,令国都内的居民煮沸水为盐,然后政府征积起来,修通河水、济水,运至南方的诸侯国出卖 。如梁、赵、宋、卫等 。
梁,在今河南;赵,乃周穆王封造父于赵,故城在今山西赵城县境;宋,乃公元前十一世纪所封微子,建都河南商丘,在今河南东部和山东、江苏、安徽间地;卫,乃公元前十一世纪所封唐叔,建都河南朝歌(今河南淇县);濮阳,春秋时卫都,在今河南省濮阳 。这些地方不食盐则肿,又是“守图”之国,兵多,需要盐特多,靠齐国运来食盐供应 。这样,齐国获利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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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之盐还转销至东莱地区 。公元前567年齐灵公灭东莱之前,《国语?齐语》中记载:
“通齐之鱼盐于东莱”,
即把国家所盛产之鱼盐,行销于东莱地区 。东莱,在今山东胶莱河以东,上地面积广,齐灵公灭东莱后土地扩展一倍就是证明 。其实,东莱地区盛产鱼盐,只是未被开发 。后来,汉在此设置盐官,发展了盐业,这是后话 。
总结:在这种经济思想指导下,齐国每年获得了大利 。一般年产量达36000钟,齐国都城临淄也逐渐形成有7多户的商业城市 。由于扩大了财政收入,使齐国能一匡天下,成为“五霸”之首 。所以,我们说,管仲是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对后世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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