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一审宣判 淘宝打赢“1元官司”

  不给钱就给你差评!曾在电商平台滥用评价权、恶意敲诈勒索商家的杜某等3人在受到刑事处罚后 , 又被淘宝公司诉至法院 , 请求赔偿经济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

  近日 ,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杜某等3人的行为损害了淘宝公司的合法民事权益 , 判决3人共同赔偿淘宝公司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

  2017年4月 , 杜某等3人共谋利用恶意差评在淘宝上敲诈商家 。 3人分工明确 , 杜某挑选店铺和商品 , 然后将链接发给邱某 。 邱某购买收货后 , 直接给差评 , 待商家联系她后 , 她就将杜某的联系方式推给商家 。 此后 , 杜某与商家讨价还价 , 要求商家要么“花钱消灾” , 要么“我让更多的人来给你差评” 。 邱某见有利可图 , 便拉着弟媳张某一起做 。 落网前 , 3人敲诈勒索了多个商家 , 每笔获利600至8800元不等 , 共计2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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