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一审宣判 淘宝打赢“1元官司”( 三 )

  综上 , 海门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

  “打1元官司并非为赔偿 , 而是警示差评师 ,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 ”一审判决后 , 阿里巴巴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示 , 对于电商平台来讲 , 既要对顾客真实的差评予以尊重 , 又要对恶意差评进行有效反击 , 该案的判决是数据保护中非常具有进步意义的司法实践 , 对于数据权利范围、侵权构成都是有益的探索 。 (文章原始标题为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差评师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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