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前沿成果】李大龙:农耕王朝对“大一统”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六 )


其三,“天下一家”的观念在经过两晋南北朝分裂时期后得到进一步强化。随着秦汉对“大一统”的实践,“五方之民”演变为了“夏”(华)“夷”(胡),但在“大一统”观念下依然是被视为“一家”的,在西汉与匈奴缔结的盟约中可见“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的内容,而“一家”的观念也频繁出现在唐朝皇帝的口中。《旧唐书·高祖本纪》载:贞观八年(634),“阅武于城西,高祖亲自临视,劳将士而还。置酒于未央宫,三品已上咸侍。高祖命突厥颉利可汗起舞,又遣南越酋长冯智戴咏诗,既而笑曰:‘胡越一家,自古未之有也。’”《资治通鉴》(卷197)贞观十九年十二月条载:唐太宗曰:“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而唐太宗李世民被尊为“天可汗”也说明“一家”的这种观念是“五胡乱华”带来的直接影响,“天下”为“华夷”共有已经是普遍的认识。
总体而言,隋唐王朝虽然在今人的观念中被视为“汉族王朝”,但一个难以回避的史实却是两个王朝“王统”源头是承袭于鲜卑人建立的北魏王朝。也就是说,尽管这一时期存在着一个所谓的“五胡乱华”和“南北朝”,但隋唐两朝对“大一统”的继承和发展及其实践是在“五胡十六国”对“正统”的争夺中实现的,是北魏实现中国北部局部“一统”的延续和发展,并为宋辽金时期各王朝再次争夺“正统”提供了思想和历史基础。
四、明朝对“大一统”思想的改造与发扬
明清虽然是中国历史上两个前后相继的王朝,学界往往以“明清”来称呼明朝和清朝这两个王朝存在的时期,且两个王朝都自认为是“中国正统”王朝,但两个王朝的建立者却具有不同的来源,且两个王朝的统治者虽然都视自己为中国传统“大一统”天下秩序——“中华”的继承者,其“大一统”思想却存在较大差异,甚至可以说截然不同,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朱元璋是举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旗帜在1368年取代元朝而建立明朝的,由其奠基和倡导的明朝“大一统”观念更多体现出先秦秦汉时期传统“大一统”观念的回归,目的是在确立明朝“中国正统”的基础上实现以中原为核心分布的人群与文化在“中华”旗帜下的重新整合。建立清朝的满洲人则不仅没有回避其“东夷”的出身,反而在天子“有德者居之”旗号下对魏晋以来边疆政权对“大一统”观念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发扬,目的是在确立满洲及其所建清朝的“中国正统”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中华大地更大范围内的“大一统”。
其一,“天子”依然是“大一统”政治秩序的核心,这是“大一统”观念一以贯之的根本原则,明朝的“大一统”观念也不例外。明朝以“人君”“天子”“皇帝”等称呼其最高统治者,“权者,人君所以统驭天下之具,不可一日下移,臣下亦不可毫发僣踰”,而“人君”“以四海为家”构成了明朝“大一统”观念的核心内容。就这一核心内容而言,明朝的“大一统”观念与前代并没有根本性差异,但不同的是明朝是在元朝基础上出现的,“大一统”天下体系的核心“人君”的身份表面上有一个由“夷”到“夏”的转变,即由蒙古回归“华夏”,而由此带来的则是政治统治秩序与文化思想的重构。
尽管元朝用“四等人”的划分打乱了传统的夷夏观念,但元朝统治者的“夷狄”身份依然还是成了被攻击的主要理由,朱元璋即是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名义发动了推翻元朝统治的运动,建立明朝后则强调的是“复我中国先王之治”,即以“华夏”继承者的身份出现的。不过,出于获得“中国正统”的政治需要,朱元璋并没有办法将明朝和元朝完全割裂开来。朱元璋在教育皇太子和诸王的时候将“人君之有天下者。当法天之德也”视为最高原则,并在这一原则下对忽必烈做出了“昔元世祖东征西讨,混一华夏,是能勤于政事”的高度评价,并遣官员祭祀“伏羲至元世祖凡十七帝”。如何评价忽必烈能够体现出朱元璋面对此问题的尴尬,即一方面不得不承认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的丰功伟绩,并将其置于历代帝王庙中进行祭祀,体现着明朝统治者并没有否认元朝皇帝在“大一统”政治秩序中的核心地位,而且是作为其后继者的身份出现的,另一方面又认为元代“华风沦没,彝道倾颓”的原因是“元氏以戎狄入主中国,大抵多用夷法典章”,进而视自己为“华夏正统”并负有“恢复中华”的责任。也就是说,“人君”“天子”依然是“大一统”天下权力的核心地位,在元明两代的“大一统”观念中并没有根本差别,差别只是在于“人君”“天子”的出身由“戎狄”回归到了“中国”:“朕承天命,主宰生民,惟体天心,以为治海内海外,一视同仁。今天下底定,四方万国罔不来廷,皆已厚加抚绥欢忻感戴,惟迤北诸部犹观望进退,出没边境,未有归诚。”明成祖朱棣的这一表述,基本体现着传统“大一统”观念的回归,而《大明一统志》的编撰则是对明朝“大一统”观念具体实践结果的完整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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