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怎么吃|中航证券营业部老总炒股 配偶账户成交5.8亿亏损72万( 六 )


涉案期间“吕某水”证券账户股票交易的资金来源及收益均指向鲍国仙 , “吕某水”账户银证转账操纵终端大量显示为鲍国仙名下手机及办公电脑 。 由鲍国仙转入的129.7万元中有部门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但相应资金及收益已形成资金池 , 用于股票交易 。 我局事先告知书已明确写明涉案股票交易金额 , 理财资金已剔除 , 对银行流水的描述仅系对证券账户资金来源、账户控制的事实陈述 , 对其余情节我局在量罚时均已充分考虑 。
(3)家庭情况难题 ,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划定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 综上 , 我局对鲍国仙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的划定 , 我局决定:
一、针对证券从业人员刘小飞、雷银生、鲍国仙暗里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行为 , 对刘小飞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雷银生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鲍国仙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15万元罚款 。
二、针对证券从业人员刘小飞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 处以290万元罚款 。
三、针对证券从业人员鲍国仙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537,373.05元 , 并处以1,612,119.15元罚款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 , 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 , 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和江西证监局存案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 , 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 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复议和诉讼期间 , 上述决定不住手执行 。
江西证监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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