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银保监会:防止赢者通吃 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财联社(北京 , 采访人员姜樊)讯 , "金融服务供给主体 , 无论是持牌金融机构 , 还是新兴金融科技公司 , 都必须保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 。 "今日 ,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发文称 , 相对而言 ,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 目前缺乏明确规则和要求 , 出现了监管套利行为 , 与持牌金融机构形成不当竞争 , 最终难以有效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
此前几日 , 马云的一番演讲再度让金融科技与监管的话题再度上了热搜:"好的创新不怕监管 , 但是怕用昨天的方式去监管 。 "然而 , 在监管看来 , 金融科技本质仍是金融 , 而新兴金融科技公司和持牌金融机构一样 , 其客户都属于金融消费者 , 其权益也必须得以保障 。
郭武平表示 , 未来将强化金融科技公司的风险管控 ,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 , 防止赢者通吃 , "店大欺客" , 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 同时 , 加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持续监测 , 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
【金融|银保监会:防止赢者通吃 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乱象频出金融科技缺乏明确规则和要求
"金融科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更加值得高度关注 。 "郭武平直言 。
近年来 , 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和乱象频发 , 监管层加强了相关方面的管理力度 。 与此同时 , 近年来金融服务供给主体越来越多元化 , 既有持牌金融机构 , 又有新兴金融科技公司 , 既有线下服务渠道 , 也有线上营销方式 , 在提供多元消费体验的同时 , 出现了无序竞争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 产生了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一些乱象 。
以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合作为例 , 其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金融机构 , 但是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寡头垄断地位 , 收取过高费用 , 增加了金融消费者成本 。 在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联合贷款中 , 90%以上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业 , 有的高达98%以上 , 金融科技公司利用导客引流的优势 , 直接收取的费用占客户融资综合成本的1/3左右 , 加上代销或其他过度增信产品等收取的费用 , 往往高达2/3 。
郭武平认为 , 在数字经济时代 , 数据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 , 这些乱象的本质是将本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数据 , 变成部分公司谋取自身利益、向消费者收取高额服务费的资本 。
郭武平表示 , 与持牌金融机构相比 , 金融科技公司更加依赖购物、交易、物流等行为数据 , 更多依据借款人的消费和还款意愿 , 缺乏对还款能力的有效评估 , 往往形成过度授信 , 与场景诱导共同刺激超前消费 , 使得一些低收入人群和年轻人深陷债务陷阱 , 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 甚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危害 。 在收费方面 , 金融科技公司缺乏统一标准 , 一般高于持牌金融机构 。
与此同时 , 有的金融科技公司存在过度收集并滥用客户信息、信息管理不当的问题 , 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 , 其信息在平台方、支付机构、出资方等之间流转 , 侵害了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 前几年现金贷快速发展时 , 非法买卖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 。
防止赢者通吃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在监管方面 , 郭武平表示 , 鼓励金融与科技共同发展 , 合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 但也应制定统一规则 , 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 强化金融科技公司的风险管控 。
"金融科技公司面临着与金融机构类似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 同时由于渠道和客群特点 , 可能引发一些新类型的金融风险 。 试想一下 , 如果没有我国新型举国体制的独特性和优越性 , 疫情还像有的国家一样持续蔓延 , 金融科技公司的信用违约风险不会上升吗?流动性风险不会出现吗?"郭武平认为 , 融科技公司的消费者集中于"长尾" , 群体性特征比金融机构更单一 , 消费者抗风险能力较弱 , 在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的情况下更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系统性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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