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U法治研究中心|顾劼宁 | 我们的法理学:构建心灵秩序,重新找回国家( 二 )


最后 , 我想给大家留一道思考题 。 很多同学听说过热力学第二定律吧 , 也叫熵增定律:在一个孤立系统里 , 如果没有外力做功 , 其总混乱度(即熵)会不断增大 。 物理学家薛定谔说过:生命以负熵为食 。 他是从生物化学的角度来讲的 。 我觉得社会和心灵同样以负熵为食 。 社会需要秩序 , 心灵需要秩序 。 我们法律人天生热爱秩序 , 骨子里、本性中有对秩序的向往 。 也许不全是这样 。 但从现实角度出发 , 只有在秩序中 , 才有我们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 。 说得俗一点 , 也只有在秩序中 , 我们才能有口饭吃 。 因此 , 我们的本能和天职就是守护秩序 。 那么 ,我们守护的秩序是如何构建的呢?以及 , 评判秩序好坏善恶的价值标准是什么?
“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出自《孟子》的话 , 我这边做一个自己的解读: 社会秩序、政法秩序的构建不能仅仅依靠外在的法治秩序 , 也要依靠每个人内在的心灵秩序 。 人是活在社会中的 , 这两种秩序互相影响 , 互相阻碍或互相成就 。
我认为 , 我们的法理学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 , 就是帮助我们思考构建自己的心灵秩序 , 它就好像一个火种 。 借用海子师兄的诗句:此火为大 , 开花落英于神圣的祖国 ,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 我藉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 。
最后 , 我想说 , 在我们的法理学课堂上 , 让我们徜徉过去与未来、陆地与海洋、文明与野蛮 , 让我们思考个体与国家、激情与理性、正义与幸福 。
谢谢大家!
全文内容由顾劼宁提供 。
技术编辑:顾劼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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