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律师接单背后的经济博弈( 二 )


这还是一个经济学问题 。
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 , 只要收益大于风险 , 那么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就是接单 。
而那些必败的官司对律师来说有风险吗?
别傻了 , 律师唯一的风险是法庭舞弊 。
如果伪造证据被发现 , 律师才是真的身败名裂 , 职业生涯尽毁 , 而打输了一场本来就必输的官司 , 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
官司输赢对律师来说根本不重要 , 能不能收到律师费才重要 。
甚至于律师费都不重要 , 能不能在高关注度的案子里面刷存在感才重要 。
很多非常魔幻的辩护策略 , 其实不是律师傻 , 而是要刷存在感 。
没有存在感 , 哪来的案子 。
当然 , 这样说其实有些偏颇 , 因为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是在法律允许的氛围内 , 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
所以从个人情感的角度来讲 , 官司的输赢对律师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 而且也没人天生喜欢输 。
但是这是一个主观选择的问题 , 我选择努力赢下来 , 不代表我就不能接受输 。
官司能不能打赢 , 对律师来说并不会存在客观上的风险 。 这和律师的收费模式有关 , 律师收的是劳务费 , 而不是胜诉费 , 只要我付出了劳动 , 完成了律师工作 , 就有足够的理由收取费用 。
没有哪个懂行的律师会向当事人承诺官司必胜 , 即使一看就赢了的官司也不行 , 因为法庭上任何意外都有可能出现 。
更重要的是 , 律师本来就不是因为胜利而获得利益的 。 如果当事人形成了打赢才给钱的观念 , 那么每一场官司都必然要有一个律师拿不到钱 , 律师这个行业就会变成零和博弈 。
更何况 , 即使是再大牛的律师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只赢不输 , 即使不为了行业长远的整体利益考虑 , 仅说个人利益 , 律师也不会打包票说能赢 。
既然无论输赢都是赚钱 , 那么必输的官司又有什么关系呢?
甚至必输的官司 , 说明有利证据少 , 律师整理起来还更轻松了 , 甚至更方便摸鱼 。
谁不想摸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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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 对于那些必输的案件来说 , 输是正常的 , 没有人会觉得律师的能力有问题 , 但是万一赢了 , 哪怕是小胜 , 那都是生命的奇迹 , 所有人都会觉得这个律师水平高超 。
当然 , 有个说法 , 一场官司的胜负在开庭前就已经注定了 。 因为案件的判罚是由证据决定的 , 而证据在开庭前其实就已经准备得七七八八了 , 唯一还有变数的可能就是在法庭质询的时候获得的证人证言 。
【律师|律师接单背后的经济博弈】律师能做的 , 只有把那些证据不足的部分指出来 , 让当事人不去承担那些的确不属于他的罪行 , 或是逃避那些可能是当事人所为但是证据有瑕疵的罪行 。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 , 通过对证据的使用和挖掘 , 律师的努力的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 。
有个段子 , 说张三入室盗窃 , 结果刚进房间女主人就回来了 , 他暴力拒捕 , 结果女主人是练拳击的 , 把他打了一顿送派出所了 。
这个案件 , 因为他动用了武力 , 再加上入室犯罪从重处罚 , 按照法律应该定入室抢劫 , 至少判十年 。
后来他请了一位法学本科生做他的辩护律师 , 教他说当时是想强奸这家的女主人 , 因为强奸罪没有入室不入室之分 , 加上他犯罪未遂 , 可以只判三年 。
再后来他请了一位法学研究生做他的辩护律师 , 教他说当时是想强奸这家的男主人 , 结果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 , 想逃跑没跑掉 。 因为法律没说强奸男人也算强奸 , 二审给他无罪释放了 。
这个段子比较古老 , 其实根据2015年8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 , 现在强奸男人也属于强奸罪的范畴了(更正 , 只能算强制猥亵 , 非强奸) 。
更何况即使不提这个疏漏 , 法律也是轻口供重证据的 , 所以律师教当事人改口供其实没什么意义 , 而且这种教唆本身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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