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P|最惨创业者及最惨投资人:一堂价值3800万的创业投资课( 二 )


为还原事件真相 , 科发本着客观审慎的原则 , 特发此文 , 以期澄清事实 。
01
郭建真的不懂法吗?
要点:郭建不仅懂法 , 且善于用法 , 其弟郭旭为杭州知名投融资律师 。
郭建多次宣称我们在对赌协议中给他埋了雷 , 挖坑给他跳 , 在套路他 , 显得他不懂法律、很天真 , 并因为对投资协议的不甚了解而吃亏 。 但事实上 , 郭建不仅懂法 , 而且善于用法 , 早已对法律运用自如 。
据悉 , 郭建的弟弟郭旭本身就是知名律师 , (见附件一)在科发入股杭州雷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龙公司”)后担任雷龙公司监事直至2015年10月19日才变更退出 。 在科发入股、股权转让及后续的各项操作中 , 郭建按情理会征求弟弟的意见 , 况且在许多关键节点上 , 其弟弟也是当事人 。
于任远、郭建在洽谈投资协议的过程中 , 他们仅在关键点添加了几个字 , 就把对赌回购对象从创始人改为目标公司(各方协商一致后 , 改回由于任远、郭建承担回购义务) , 这是具有极高的法律运用技巧能力的人才能做到的 。 由此可见 , 郭建完全明白要承担的责任与风险 。 (见附件二)
在郭建退出公司后 , 雷龙公司发现郭建涉嫌同业竞争及违反勤勉尽责要求(郭建在任职期间 , 其律师弟弟郭旭入股爱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后将股权转由其父亲持有 。 郭建从雷龙公司辞职后 , 也加入该公司 , 现为该公司董事及数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 雷龙公司因此起诉郭建(本文第三部分有详细介绍 , 详细案情可查询(2016)浙0108民初2061号判决书) 。
庭上郭建辩称:爱财公司股东为郭建父亲 , 其与郭建是成年人 , 都是独立主体……因此持股与郭建无关 。 最后郭建成功逃脱了法律的追责 。 我们也明白 , 法和理不是一回事 , 大家虽心知肚明 , 但既然法院已有判决 , 雷龙公司亦尊重法院判决 。
据悉 , 爱财公司第一大股东已投案自首 , 但作为第二大自然人股东的郭建父亲、曾经作为股东的郭建弟弟、作为董事及数家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的郭建均未受波及 , 可见他们具有相当高的法律保护意识及风险防控能力 。
不明事实真相的律师朋友们 , 你们善意的为郭建提供了许多法律分析和援助 , 郭建真的需要吗?
02
雷龙公司是郭建一人创建的吗?
要点:雷龙公司是于任远与郭建共同创建 , 全部出资来自于任远 。
郭建在文章中声称 , 雷龙公司是2009年由其一手创办 。 基于对老领导于任远的感谢 , 与于任远平分股权 , 各占45% , 剩下10%给员工 。 仅凭对老领导的感谢 , 就随随便便出让45%股权 , 可信否?
事实是雷龙公司于2010年11月10日成立 。 根据于任远介绍:雷龙公司是他和郭建一起创办 , 两人为联合创始人 。 公司成立时两人的股权是平分的 。 实际上郭建并没有为雷龙公司出过一分钱 , 全部资金均源自于任远 。 于任远还在个人生活方面给予郭建很多的帮助 。
科发入股雷龙公司前后都是将于任远作为创始人看待的 , 在这之前陈晓锋并不认识郭建 。 在科发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中 , 于任远、郭建是并列的回购义务主体 。 (见附件三)
郭建 , 你这么说 , 对得起当初的创始合伙人于任远吗?
03
学生贷业务是谁要开展的?
要点:郭建迫不及待要开展学生贷业务 , 科发持谨慎态度 。
郭建声称2014年年中 , 于任远和科发想要快速上马学生贷业务 , 而他是反对的 。 这完全不符合事实 。 实际情况是郭建积极要做学生贷业务 , 科发是不赞同的 。 在2014年5月6日的董事会上讨论的多项公司业务中 , 科发资本对不同业务的表态完全可以说明问题 。 (见附件四)
另外 , 在郭建与于任远的邮件往来中 , 也可以看出郭建积极想做学生贷业务 , 并且不同意由于任远牵头 , 而是希望自己可以牵头 , 由此产生严重分歧 。 (见附件五)或许是出于经营上的压力 , 或许是想自己干学生贷业务 , 郭建此时已有辞职的念头 。 (见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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