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关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二 )


一是深刻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 。 各地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 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 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 特别是航空口岸和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地 , 要时刻关注境外疫情输入情况 , 严防发生本土感染传播 , 出现关联病例甚至是聚集性疫情 。
二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 各地要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 对相关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 。 要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 , 做好“境外”到“国门”再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 加强社区管理 , 减少人员聚集 , 引导科学防控 , 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
三是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 。 各地要在疾控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基础上 , 进一步扩大检测机构范围 , 支持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实验室建设 , 使其迅速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 大幅度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备案的指导和管理 , 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 , 加强人员培训 , 保障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 , 提高检测效率 。
四是继续夯实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基础 。 各地要将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管理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 , 在政策、资金、人力、物资等方面予以支持 。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 确保院内感染防控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 各医疗机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 , 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 , 抓紧排查漏洞 , 补齐短板 , 建立整改台账 , 实行销号管理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 , 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院内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4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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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杨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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