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0户中产变贫民,“以房养老”骗局的背后...( 四 )

650户中产变贫民,“以房养老”骗局的背后...

(受害业主提供) 早在两年前 , 针对“现金贷”乱象 , 监管部门就对各种没有放贷资质的助贷公司、网络理财公司、金融科技公司参与金融业务进行了整顿 。 2017年12月 ,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要求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 , 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 “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 ,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 唐春林认为 , 本案中 , 金融中介具有民事和刑事上的双重违法性 , 如果只是帮助拉业务 , 赚中介费 , 又没有金融牌照 , 属于非法经营犯罪活动 。 如果资金中介参与实施了诈骗活动 , 属于集资诈骗犯罪共犯 , 应当进行处罚 , 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 但现实里 , 受害人的损失不仅难以挽回 , 甚至还要被金融机构催债 。 在受害人出示的一段视频里 ,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坐在受害人的包围中 , 让他们赶紧卖房还钱 。 业主们曾经相信保险公司会为他们的投资兜底 , 而保险公司却最终把他们推向了被告席 。 他们中的很多人 , 到现在还没有把失房的坏消息告诉家人 , 北京的冬天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更冷一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