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评价罗永浩向阿里巴巴质押半数股份获得融资

那个股权配图是去年号称融资5亿时候的图,跟现在这个股权抵押没关系。只能说明锤子科技缺钱,但是风投都不买账,融不到资,只能抵押贷款咯。
■网友
第一财经对罗永浩出质股权的错误报道 咋评价罗永浩向阿里巴巴质押半数股份获得融资

如上图,第一财经于2016年6月29日以《从情怀回归现实 罗永浩向阿里巴巴“典当”股权》为题,对罗永浩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出质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锤子科技”)股权做了报道。但其中有一个关键部分存在错误,也是对公司法中有关股权质押概念的一个错误理解,因此我在这里和大家聊聊这篇报道里存在的问题。
【咋评价罗永浩向阿里巴巴质押半数股份获得融资】 该报道中称“根据公开信息查询,罗永浩在6月18日将锤子科技一部分股权质押给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导致其持股比例从56.3%下降至28.46%。”该段报道中有如下错误:
一、经查,罗永浩将其所持有的锤子科技205.38176万股股权出质给阿里巴巴,于2016年6月27日登记,而非该报道中的“6月18日”。
二、“导致其持股比例从56.3%下降至28.46%”,这个就更没有依据了。根据查询,截至2015年末,罗永浩持有锤子科技713.9535万股,仅占锤子科技27.81%股份,第一财经所称的“从56.3%下降至28.46%”无从谈起。下图是本人根据工商档案整理出的锤子科技前九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咋评价罗永浩向阿里巴巴质押半数股份获得融资

三、第一财经认为罗永浩股权出质导致持股比例下降,这是对公司法的错误理解。股权出质并不会影响股东的持股比例,就好像你把你家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了,并不会影响你对房子的占有使用。股权质押只会造成罗永浩在质押期间不能对外转让股权,也就是说这时候老罗想“降低”持股比例都是不行的。只有当债权到期老罗无法偿还时,才“可能”降低其在锤子科技的股权比例,这里强调“可能”,因为股权质押只是一种对债权的保障,不是说钱还不上了阿里巴巴就一定会要老罗的这个股权,更不是钱还不上了质押的这部分股权就自然归阿里巴巴所有了(这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同时还牵扯到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而且,通过换算,这次老罗质押出去的股权仅占锤子科技股份的8%,按照现有的股权结构,即使老罗失去了这8%股权,依然持有锤子科技19.81%股权,依然是锤子科技第一大股东,如下图:
咋评价罗永浩向阿里巴巴质押半数股份获得融资

如果阿里巴巴要了这部分股权,阿里巴巴将成为锤子科技第二大股东。
无论如何,祝福老罗,因为他还欠我们一个成功!
以上就是对第一财经的报道中存在错误的分析,把它作为一个公司法学习的小案例拿出来和大家分享。最近比较热门的万科、王石、宝能之争,以及阿里巴巴为何被迫选择国外上市,其核心问题都出在目前我国《公司法》的一个大缺陷——不支持股权与经营权(表决权)的完全分离,这个问题在股份公司尤其突出,而这次老罗又恰巧把锤子科技由有限公司变成了股份公司,将来注定也会面临这方面的问题。

■网友
说明阿里看好锤子老罗立马嚣张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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