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超1500万,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七名管理者获刑

北京一农副产品市场内 , 以市场经理穆某为首的七名市场管理人员 , 利用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的机会 , 垄断市场内商家的进货渠道并从中牟利 , 对反抗的商家强制罚款、停业 , 并从六名代理商手中收受贿赂1500余万元 。
采访人员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 , 经两级法院审理 , 法院认定穆某等七人与六名被另案处理的代理商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 穆某等七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 。
农贸市场引入“销售总代理” 垄断商户进货渠道
2015年10月 , 穆某被任命为朝阳区某农副产品市场经理 , 闫某、乔甲任副经理 , 廉某、王某、乔乙、陈某四人负责肉类、蔬菜等各分区管理工作 。
该市场成立于1997年 , 是某乡政府投资兴建的综合批发市场 , 内有商户摊位2000余个 , 其牛羊肉、豆制品的销售在北京市市场份额位居前列 。
穆某被乡党委委派至市场后 , 开始着手建立“销售总代理”制度 , 场内的上千家商户需从指定代理商处进货再销售 。
李某从2000年起就在市场内经营羊肉生意 , 2017年以前经营状况一直很好 , 其个人的羊肉销售量能占到整个市场的七成以上 。 但2017年4月 , 他被牛羊肉大厅区域副经理廉某告知 , 如果以后还想继续在市场内销售 , 就必须挂靠在王甲经营的北京治伟商贸有限公司名下 。
李某表示拒绝 , 但没过几天 , 市场管理员就通知李某停止经营 , 李某只得联系到了“市场牛羊肉销售代理”王甲 。 最终两人达成协议 , 李某的公司每销售一斤羊肉 , 治伟公司就提成3角钱的代理费 。
经营牛肉的商户王乙也进入市场经营十余年 , 一次 , 王乙从场外商户处进货的牛肉被廉某称“水分超标”停货5天 , 协调解决后没过一个月 , 廉某又要求他从每天进货30头牛降到限额7头 。 后王乙因多拉了一头牛进入市场 , 廉某直接令其停业1年 。
王乙称廉某此举是为了让治伟公司垄断市场 , 再将每斤肉提价5角至1元卖给商户 。 而自从穆某担任经理后 , 市场内各种“费用”明显增多 , 有商户为了正常经营 , 甚至每月要上交六七万元的“保护费” 。
一年多来 , 仅治伟公司一家就获利上千万元 , 这些钱被部分分配给市场管理层 。 对于不服规矩的商户 , 市场则采取锁车、罚款、停摊等手段进行惩罚 。
称代理可保证食品安全 却被查出瘦肉精
李某、王乙的遭遇并非个例 , 市场内的肉类、蔬菜、海鲜、豆制品等被市场定义为“高危食品”的商品都有代理商垄断 , 甚至连商户使用的塑料袋 , 都必须到贾某经营的宗旺公司购买 , 如果市场巡查员查出商户使用其他渠道的塑料袋 , 便会罚款 。 贾某称 , 其销售的塑料袋每斤加价1块钱卖给商户 , 就连原本包装完好的豆制品 , 要想进市场销售 , 也要套上他的塑料袋才能“放行” 。
而这一切 , 都是经市场经理会商议通过的 。 穆某称 , 以前市场内秩序比较混乱 , 设置总代理后能 ,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 , 市场也设有食品监察办公室负责审核商家资质 , 杜绝黑作坊食品的流通 。
但以治伟公司为例 , 2018年7月 , 其供货商宏晟屠宰场被食药监局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 , 被查扣的一车32头牛中 , 3头检出瘦肉精 , 十余头存在注水情况 。 市场内 , 治伟公司的牛肉进货量占到一半以上 , 不过 , 市场对治伟公司的销售基本不查不罚 , 其他商户则必抽必查、严抽严查 。
除了商品销售渠道外 , 就连场内商户的营业执照注册都被代理商垄断 , 除收取押金、登记费及每年记账、开票业务费外 , 想注销公司还要交纳8000元 , 这引发了商户的强烈不满 。
经举报 , 朝阳区监察委及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 , 利用负责市场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 , 市场经理穆某、副经理乔甲、闫某、管理人员廉某、王某帮助王甲、贾某等六名代理商在市场经营中形成垄断地位 , 共收受各代理商给予的财物1500余万元 , 其中 , 穆某个人收受金额就达7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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