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四川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泸州公租房买卖政策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

四川泸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买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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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及销售政策
四川泸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本市六区及周边四区非农业户籍家庭,已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三项补贴”)且尚未租住住房的,可提出申请 。
1、申请人户籍在本区,已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身申请人的,应满足晚婚年龄;离异,应满3年) 。
2.申请家庭去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 。一户年收入低于6960元,两户年收入低于13920元(每增加一户,按增加6960元计算) 。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一个家庭不到15万元,两个家庭不到23万元,三个家庭不到30万元,四个家庭不到38万元,五个及以上家庭不到40万元 。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转让该房产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拆除;特殊和严重残疾人;有60岁以上的人;居住在市政府确定的危机救助范围内的房屋;申请配楼的家庭数量应超过两户 。
四川泸州公共租赁住房买卖政策
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销售政策是指由人民政府在政策支持下,限定邢弢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主要满足过渡性基本住房需求 。公租房交付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
本市六区及周边四区非农业户籍家庭,已获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以下简称“三项补贴”)且尚未租住住房的,可提出申请 。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经济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且住房租赁登记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
泸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政策人均年收入低于3万元(含)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均可申请,其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单身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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