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皇帝|不平等社会如何造就科举取士的平等?( 二 )


但以唐代的选法比察举制度 , 则唐人在“承隋法”之外 , 又以“苟有才艺 , 所贵适时 , 洁己登朝 , 无嫌自进”为道理 , 而许士人“其有志行可录 , 才用未申” , 于官员荐举之外“亦听自举”以应试选官 , 于是而有“怀谍自举”、“怀谍自列”、“怀谍自投”一类名目 。由此别开生面 , 遂显示了与前代更大的不同与变化 。
此后的一千三百年里 , 影响和改变了中国人和中国社会的科举制度一面久被评说而且常常受到訾议 , 其间还曾有过不止一个帝王下诏“罢科目”以期改弦更张;一面又与万千士人外相呼应 , 内相依存 , 并以其绵延不绝显示了长久的生命力 , 使“罢科目”的帝王一个一个在顾此失彼中碰壁 , 之后 , 一个一个缩手敛心 , 转过头来回到“科目”的老路上来 。两面之间的这种互歧而共存 , 说明了与之相连的种种复杂性 , 并以其各自对应的合理陛和不合理性 , 写照了科举制度内含的深刻矛盾 。
02 “尚贤”之外 , 直面公平
唐太宗说:“能安天下者 , 惟在用得贤才 。”是以选官任官 , 须以“德行学识为本” 。然则科举与察举虽然此起彼伏于前后代谢之中 , 而就选官以“尚贤”为宗旨来说 , 则两者依然承前接后地一脉相延 。但时至宋代 , 自太祖一朝开始便已为科场积弊所牵 , 在“尚贤”之外 , 又不能不直面公道和不得不注视公道 , 以应对“向者登科名级 , 多为势家所取 , 致塞孤寒之路”的世间之大不平 。
“尚贤”以“立贤无方”为始端 , 因此“尚贤”自当以公平为心中的尺度和立脚的事实 。然而科举行之三百七十余年以后 , “势家”与“孤寒”之间的这种太过悬绝又说明 , 作为一个观念的“尚贤” , 本身并不足以生成事实上的公平 。而后是自太祖一朝开始 , 行之三百七十余年的科举一变而被置入“势家”与“孤寒”的对比之间 , 为朝廷的自觉意识所引导而一路移其重心于防弊一头 。
比之唐代取士以不严防弊为常态 , 而致举子“驱驰府寺之门 , 出入王公之第 , 上启陈诗” , 以求“咳唾之泽” , 和“贵戚纵恣 , 请托公行” , 以及由此而来的“势门子弟 , 交相酬酢 , 寒门俊造 , 十弃六七” , 则宋人用严立隔绝以成其“无情”和“至公” , 立意正在于抑制权势对于科举取士的支配与影响 , 从而提防权势转化为科举取士中的优势 。
此后的九百多年里 , 这种抑制之心和提防之心与科举制度常相伴随 , 成为朝野共认的常理和常态 。而由此演为走势 , 又常常会愈趋愈严 。所以时至清代 , 又从同一种理路里派生出官员子弟参加乡试 , 须另立“官卷”以区别于“民卷”的做法 。
熟识清代掌故的徐凌霄在民国初年为之作诠释说:“按普通均率计算 , 一省中额算他一百名 , 应考的人数 , 少说也有一万多人 , 合计起来 , 民卷至少也要百中取一 , 而官卷却只须有二十人就可取中一个 , 表面上看去 , 似乎官员子弟到底比平民沾光些 , 其实这正是平民的利益 。因为有了二十名取一的限制 , 那么官员子弟应试的如有一百个 , 至多只能取中五名 , 仅占了全榜数额的百分之五 , 其余的百分之九十五全是留给平民的 。
那些官卷的文章十分的雍容华贵 , 出色当行 , 也不能尽数取中 。若是没有二十取一的限制 , 则一百名中额 , 势必被官卷占去大半 , 平民就于无形之中受到压迫了 。”因此 , 相比于殿试、锁院、弥封、誊录维持公平于考试过程之中 , 这种把官卷民卷各自断开以限定和配分榜额的做法 , 已是维持公平于考试过程之外了 。
君王皇帝|不平等社会如何造就科举取士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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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考试现场
然则就“以试为选”的本义而言 , 后者显然是在用一种对于官员子弟倒过来的不公平来维持其整体上的公平 。其间的相悖和相成正说明:在一个实际上不平等的社会里 , 要特为地造就科举取士的平等 , 便不能不以不平平之 , 先下手截短太长的一头 。与这种抑制和提防命意相类似的 , 还有唐代制举试诗赋;宋代兼用诗赋、经义;元、明、清三代用《四书》;明清两代又由《四书》衍为八股文的推演变迁 。章太炎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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