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皇帝|不平等社会如何造就科举取士的平等?( 四 )


因此 , “分省取中”之外 , 清代还曾专门在湖南、广西为“瑶童”立学额;在台湾为“番民”立学额 。而原本各自出于地方 , 并因之而各自属于地方的读书人 , 则在这个过程中因科举选官而与朝廷相连属 , 并沿此而入 , 共同转化为以国家为中心的知识人 。所以 , 在地方意识深厚的中国 , 士人是最早通过科举制度而能够越出地方意识的社会群类 。
05 尚贤的异化
钱穆曾概括言之曰:“国史自中唐以下为一大变局 , 一王孤立于上 , 不能如古之贵族世家相分峙 , 众民散处于下 , 不能如今欧西诸邦小国寡民 , 以舆论众意为治法 。而后天下乃为举子士人之天下 。”
他所说的“一王孤立于上”和“而后天下乃为举子士人之天下” , 深度刻画了科举制度既以士人归于帝王助成君权的集中 , 又以同一个过程里帝王的孤立 , 决定了君权之能够行于四方一定要倚重和借助科举入仕的士大夫 , 两者之间常在互为因果之中 。因此 , 就个体而言 , 科举制度下的士人不能不依附于君权 , 但就整体而言 , 则君权安邦临民而经纬万端 , 同样不能不依赖于士大夫 。从比较完全的意义上来说 , 中国传统政治中帝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局面正是这样形成的 。
而同一段文字以“众民散处于下”同“而后天下乃为举子士人之天下”相对举 , 则说明了自贵族和世家衰落消亡 , 地方社会便失去了曾经有过的可以聚合一方的重心 , 并由此走向平面化和散漫化 。科举制度促成了这种变化 , 但在同一个过程里 , 科举制度产出的士大夫群体又成为一种社会中坚而系结了小农中国的社会秩序和精神秩序 。在这个意义上 , 士大夫群体成为贵族和世家的起而代之者 , 平面化和散漫化遂因之而有了归从和归束 。而后是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士大夫群体的稳定常相表里 。
这种随科举制度而来的“一大变局” , 显示了力行公平的科举制度不断演变 , 而其公平之影响所及 , 已远远超出了科举制度本身 。然而这个过程排拒权势之影响、财力之影响、主观之影响、文化差异之影响 , 都是在用截长就短的办法压抑优势以维护弱势 。由此形成的 , 显然是一种权力提调下的公平和一路铲出来的平等 。
因此 , 与这种公平和平等相匹配的 , 便不能不是科举取士的尺度因普遍化而普通化 , 以及由普遍化和普通化而造成的科举人物的均等化 。但科举选官以“尚贤”为大道理 , 而贤之为贤与能之为能 , 都只能以出乎其类和拔乎其萃为自己的存在方式与表现方式 , 从而就本义来说 , “选贤与能”同尺度的普通化和人物的均等化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化约的悖反 。
所以清人论科举 , 曾言之深刻地说 , “用人之最公莫如科目” , 而“其弊不胜暗焉” 。这是一种因其“公”而成其“暗” , 然而选士而以“暗”为弊 , 则不能不是“贻天下以遗弃贤良之患” 。科举之公平本是由科举之“尚贤”派生出来的 , 但公平一经派生便成了“尚贤”之外的另一重宗旨 , 并因其层层深入和层层周密而自为笼罩 , 最后导致“尚贤”的科举制度取士之际已无从“选贤与能” 。于是“尚贤”派生出来的公平便因之而成了“尚贤”的异化 。
与这个过程同时发生的 , 是科举以力行公平促成选官的大幅度开放和政权的大幅度开放 , 为士人造就了“白衣公卿”的可能 。但“以试为选”而注力于平等 , 则用知识作标准来选官 , 便不能不随平等之义在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的伸展而由诗赋变为经义 , 由经义统归于《四书》 , 之后又由《四书》推演出八股文体 。
这种知识标准的一变再变 , 非常明显地以其越来越狭隘和越来越拘牵为走向 , 而不能不在实际上以其收拢知识的广泛而趋于反知识 , 迨《四书》成为考试的范围和八股成为既定的文体 , 已使士人周遭皆在四围之中 , 既不能有个体自主的思考 , 也不能有个体自主的表达 。
身在其间 , 遂有龚自珍所说的“言也者 , 不得已而有者也” , 而发议论于四围之中 , 实无异于“其胸臆本无所欲言”而“疆之使言” , 以及薛福成所说的一面是知识范围限定之下的“转相剽袭 , 同其文 , 不必同其题 , 有其辞 , 不必有其意”;一面是考试程式笼罩之下的“苟有舍是而别抒心得 , 高古绝俗者 , 有司往往摈不录”的相互映照于应试一方与取士一方之间 。两者都写照了封闭之下知识和见识的局促与窘迫 。“以试为选” , 选的本应是知识 , 但其间知识标准的一变再变 , 又形成了一种最开放的选官制度与一种最不开放的思想环境共存于一体的局面 , 并由此而致最终不能不取士于知识和见识的局促与窘迫之间 , 对于用知识和见识作标准来选官的科举制度而言 , 显然同样是一种异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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