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负债高企的锦龙股份欲定增“补血”,杨志茂夫妇为何腾挪实控人?( 三 )


杨志茂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并且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 朱凤廉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和董事 , 这样的结构稳定到2015年6月30日 , 朱凤廉于上市公司总经理上的位置辞任 。
二人身份的又一次变动发生在2016年 , “鉴于目前杨志茂先生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 其已于2016年6月辞去锦龙股份董事长职务 。 ”
根据锦龙股份2017年5月4日发布的公告 , 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的辩护人于2017年5月3日签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下称“《起诉书》”) 。 《起诉书》称 , 锦龙股份原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杨志茂为使本公司在收购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得到关照和帮助 ,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6411万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杨志茂涉嫌单位行贿一案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 鉴于被告杨志茂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 , 根据相关规定 , 可以减轻处罚 。
现如今 , 朱凤廉已经申请辞任董事长 , 杨志茂又打算将实控人之位转给妻子 , 夫妻如此腾挪意欲何为?
目前 , 深交所已经对上市公司定增和易主一事“火速”下发关注函 , 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杨志茂和朱凤廉历史上是否曾构成一致行动人 , 杨志茂和朱凤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是否应当合并计算;说明上市公司 2018 年、 2019 年年报中关于“锦龙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披露是否准确、完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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