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副厅贪了18年,近百万元受贿由情妇“代劳”( 二 )

1996年至2004年 , 张光平利用其担任芜湖市规划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 接受芜湖乙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请托 , 为该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等事宜提供帮助 。 2008年6 月 , 通过张光平打招呼 , 小李以105 万余元的价格从该公司开发的楼盘中购买了一套住宅 。 经评估 , 该住宅当时的实际市场价值为127万余元 。
姐姐离职后仍能领工资奖金
除了情妇 , 为张光平“隐身腐败”作掩护的 , 还有他的亲属 , 母亲、姐姐、女儿 , 都参与其中 。
据一审法院认定 , 1996 年至2014 年 , 张光平利用职务便利 , 接受芜湖市丙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请托 , 为该公司在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贷款融资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 2004 年上半年 , 其母亲想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 , 此后 , 张光平的母亲以比实际市场价低14万余元的价格顺利购得住房一套 。
2000年至2014年 , 张光平接受安徽某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的请托 , 为该公司在承接设计项目等事宜上提供帮助 。 2010年 , 张某某聘请张光平的姐姐到其公司担任会计 。 2014年之后 , 张光平的姐姐虽然已不到该公司上班 , 但仍然继续领取工资和奖金 , 共计23万余元 。 此外 , 张光平的女儿结婚时 , 有两家房地产公司老板特地送去礼金3万元、1万元 。
除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外 , 张光平也有过自己直接收受的经历 。 前面提到曾聘请张光平姐姐的法人代表张某某 , 先后送给张光平1万元现金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本田雅阁轿车 , 并承担了张光平使用该车期间的保险、维修等费用 。
后来 , 因为有关人员被查处 , 张光平出于害怕 , 便把该车还给了张某某 。
据此前报道 , 张光平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 案发后已退缴赃款100万元 。
资料|安徽纪检监察网 检察日报 安徽商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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