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唐代财务的“纪检委”:司法走向审计,财政司法两手抓( 三 )


由此也可看出唐代比部对财政的审计仍采用上计制 , 比部对财政的审查根据不同等级地方采取不同时间段审核的制度 , 比部只检查到州级以上地方 , 州级以下财政情况则由当地的部门统计上报管理 。这也体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 州级以下地方比部并不直接管理 , 那这些地方的财政相对的就有漏洞可钻 , 地方官员的廉洁 , 记录的正确性有待考证 , 而自然汇总到比部的最终审核档案的准确性也就有了令人质疑的空间 。
3.模糊的权限——审计权and司法权
唐代的比部按理说属于审计机构 , 行使财政监督职权 , 但不属于户部 , 而隶属于刑部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 , 比部在当时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不仅监察国内财务收支 , 还具有一定的法律权威 。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模糊了比部的审计权和司法权的界限 。
史载:“元翰曲服延龄 , 劾治府史 。府史到者 , 虽无过犯 , 皆笞决以立威 。”由此看来,比部确实具有一定的法律权威 。比部机构集财政监督与司法监督于一身,也表明它自身权力的一个模糊性 , 审计权在尚书省的监管之下并不独立 , 司法权相对较小并不完善 , 加上统治者并没有对比部的权利给予明确的定论 , 因此 , 所谓比部最终也是为了方便了统治者的管理而设 。
『』比部——唐代财务的“纪检委”:司法走向审计,财政司法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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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 , 比部的发展和完善 , 是应时代而生 , 由最初的司法机构到最后的审计机构 , 由原先的制定法律 , 比附定罪的职能到承担着唐代繁琐严谨的审查监督工作的转变 。比部相当于唐代财务的“纪检委” , 它的存在简化和保证了唐代全国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 在一定程度上也监督了官员的清正廉洁 。比部职能的变化 , 也正印证了一句话:时代在召唤 。
但同时它的局限性又是不可避免的 , 名义上的独立、审计上的缺陷、权力上的模糊 , 到头来比部的产生总是服务于中国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 。它的存在只是统治者为了维护专制统治的一种手段 。应时代而生 , 为统治者需要而设 。当然 , 不可否认的是 , 比部的存在的确是我国审计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 , 对我国乃至世界的审计发展史都具有重要的参考和研究意义 。参考文献:
1.《旧唐书》
2.《唐会要》
3.《唐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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