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你买对了吗?“一杯咖啡”引发的索赔,董责险( 二 )


“可分性”是董责险条款的重要特征之一 , 对于董监高而言 , 没有参与违规活动并不一定没有风险 。 由于董事高管承担责任的连带性 , 投资者在索赔时 , 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往往将更多董事高管甚至全体董事会成员列为被告 , 无辜的董事高管也会被连带起诉 , 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并支付诉讼费用 。 而且 , 即使没有参与违规活动 , 董事高管也可能因未恪尽职守 , 勤勉履行职责 , 防范或阻止违规活动而被投资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
“可分性”也有例外 。 一般来说 , 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的行为必然会被推定为被保险公司的行为或知晓 , 其他高管如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等是否被列入因不同保险公司条款而异 , 保险公司一般会有一句兜底描述即“同等高管或管理职位” , 那么 , “同等高管或管理职位”如何界定也值得探讨 , 比如COO首席运营官是否属于其中 , 这给保单实操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
所以 , 投保人在进行保单安排时 , 应关注此处保单的措辞如何 , 描述的高管范围越窄、越明确 , 对于被保险人的保障越有利 。
瑞幸COO刘剑的行为能否得到保单赔偿
根据瑞幸咖啡发布公告称公司COO刘剑等员工产生虚假交易22亿元 , “捏造某些交易” , 此行为应为董责险的除外行为—故意行为 , 但是 , 根据保单规定 , 对于行为的认定需要经过不可上诉的司法程序终审判决、仲裁裁决或者被保险人书面自认 。
从美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实践来看 , 由于漫长的诉讼程序以及巨额的赔偿费用 , 绝大多数公司会选择和解方式解决 , 不会走到终审判决阶段 。 所以如果选择和解方式 , 将无法通过保单要求的方式认定欺诈行为 , 则除外条款无法适用 。
如果保单包括“书面自认” , 那么这也将成为认定故意行为的方式 , 目前 , 并不是每家承保公司的条款都包括“书面自认”内容的 , 不知瑞幸的条款中是否包括 , 而且 , 虽然有的保单对书面自认有定义包括内部和外部的调查 , 但有些条款并未对其进行明确定义 , 即哪些主体可以做出自认 , 自认的具体方式为何均不明确 , 给实操带来一定难度 。
对保单中的一些约定界定不清晰明确 , 这也是目前董责险保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 , 需要投保人或经纪人在投保或者保单管理中引起注意 。
【中国财富网你买对了吗?“一杯咖啡”引发的索赔,董责险】中介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得到保险赔偿
目前瑞幸事件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其可能面临退市或破产风险 , 为拓宽赔偿渠道 , 在诉讼过程中 , 安永、瑞信、摩根士丹利、中金国际、海通国际等中介机构可能会被追加为被告 , 这取决于其是否参与共谋造假 。 如果中介机构被认定为参与了造假行为 , 其将与瑞幸及瑞幸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公司上市时除了购买针对管理责任的董责险 , 一般还会同时购买专门针对上市相关责任的招股书责任险/公开发行证券责任险 , 而招股书责任险中会有对于承销商责任的保障 , 若承销商遭受证券发行赔偿请求 , 则保险人根据承销协议项下发行公司应承担的赔偿义务对中介机构进行赔偿 。 并且 , 部分中介机构会有职业责任保险的安排 , 对于其职业风险也能够提供一定保障 。
投保人投保时的未如实告知是否可以引发保单的无效或解除
填写投保问卷是所有投保人在投保董责险时所必须要做的工作 , 一般董责险的投保问卷内容包括投保公司基本信息、上市资料、雇用情况、公司管理情况、财报等 。
瑞幸于2019年5月7日开始路演 , 5月17日上市 , 一般来说董责险及公开发行证券责任险的起始时间应早于这两个时间 , 根据瑞幸初步调查报告显示其从2019年二季度开始到2019年第四季度实施了虚假交易行为 , 故判断瑞幸在投保时存在不实告知或虚假告知的情况 。
我们来看一下平安某版条款对于终止保障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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