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标准@区内新设企业两天可办结全部手续 长三角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


近日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登记标准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 , 在市场主体准入领域 , 率先实践跨行政区划一体化治理模式 。 今后 , 一体化示范区内新设企业 , 不仅在名称中可以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 , 而且通过 一表申报、一窗领取 , 两天就可办结包括企业设立、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就业参保四个环节在内的全部相关业务手续 。
【登记标准@区内新设企业两天可办结全部手续 长三角示范区统一企业登记标准】(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 耿昊东 房崇逸 叶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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