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进小区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


扬子晚报网3月27日讯 (通讯员 徐多 采访人员 张斌)根据新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 ,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等场所的所有车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条件 , 鼓励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和商业综合体建设充电设施 。 ”3月27日上午 , 在常州朗诗竞园小区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施工现场 , 小区业主张鸿凡通过视频 , 连线国网常州供电公司法治文化阵地的法律顾问 , 得到关于充电桩建设问题的答复 。 张鸿凡向采访人员表示 , 供电公司的答复打消了他搬家后新小区可能无法充电的顾虑 , 将考虑购置电动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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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桩进小区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 充电桩进小区施工现场
据介绍 , 朗诗竞园小区地下车库专变供电容量不足导致业主无法进行充电设施报装 , 为有效解决居民充电难的问题 , 常州供电公司投资建设4个公共充电桩 。 在施工现场 , 常州供电公司依托法治文化阵地 , 向小区业主、物业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宣贯解读了5月即将正式实施的《江苏省电力条例》中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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