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宜宾市生育津贴

提起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政策 , 大家都知道 , 有人问社保中的生育险报销要求 , 另外 , 还有人想问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标准 ,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宜宾2019生育险报销 ,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生育险怎么报销? ,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政策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 , 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宜宾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 , 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宜宾市生育津贴 。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 , 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 , 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 , 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四川宜宾生育津贴2020最新政策 宜宾市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宜宾生育保险报销医院有哪些 。
3、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4、生育保险政策强调 ,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 ,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 , 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也就是说 , 生育津贴不会低于单位平均工资标准 。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元 , 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元 , 其中的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
宜宾市生育险报销政策:社保中的生育险报销要求生育险的报销标准:
宜宾2019生育险报销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 , 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 , 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 多胞胎生育的 , 每多生一个婴儿 , 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 , 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 , 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 , 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宜宾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元、围产保健补贴元 。
3、一次性生育补贴 ,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 ,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 , 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元、顺产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元 ,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 , 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 ,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 , 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川省生育保险政策 。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 , 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5、计划生育手术费 ,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 , 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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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不予以报销的范围是: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四川眉山生育险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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