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论人与自然关系的三重维度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蕴含着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及其方法论原则的丰富阐述,尤其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生命、系统和社会三重关联,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基本面貌与根本原则。
“在自然界和人以外不存在任何东西”: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关联
在恩格斯看来,自然和社会是世界客观性存在的两种基本方式,二者之间具有内在关联。一方面 ,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来看,自然相比人和社会都具有优先性地位,是整个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物质前提。 另一方面 ,人通过劳动过程同自然界发生物质变换,从而与其紧密结合成有机整体。人与自然在劳动基础上的相互作用,展现了二者不可割裂的生命关联。
首先,自然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 。在人和自然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自然的可持续性构成人类永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不仅人的肉体、意识和语言的进化本身是自然演化的结果,而且人的存在样态也是自然系统的一个有机部分和发展环节。自然也始终规定着人的社会存在。作为社会构成因子的人必须首先同所处环境发生物质交往来维持自身生命存在,甚至社会生产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自然不仅为劳动提供了现成的一般对象,而且提供了生产资料和工具,使人可以通过运用物的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属性,将自然力作为人的体外劳动器官用于改造特定对象,创造自然界中从来未有的人的生存条件。
其次,劳动是联结自然运动和社会运动的中介 。在任何情况下,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以劳动为基础和中介的生命关联。从历史发生的层面看,社会运动是在自然运动的基础上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以改造自然物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塑造了人的身体器官,而且使人们在共同的物质活动过程中结成了生产关系,从而促进人类社会的最终诞生。从现实构成的层面看,劳动是联系自然和社会的实际纽带。社会运动是自然运动的结果,它一旦产生就将自然运动包含在自身之中,“正像在生产的第一天一样,形成产品的原始要素,从而也就是形成资本物质成分的要素,即人和自然,是携手并进的”。
恩格斯论人与自然关系的三重维度
“我们所接触到的整个自然界构成一个体系”:人与自然之间的系统关联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运动的基本形式”这一章节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总结了近代自然科学成果,揭示了对象性关系的普遍性 。一方面指出任何事物都以对象性的方式存在,有机物的对象性关系是一种维持生命的物质循环关系,另一方面则指出人能够在同自然界的互动中通过服从和利用自然规律进而不断掌握、同化自然力,在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过程中将自己同自然的对象性关系发展为一种历史的现实关系,进而塑造他们同自然之间的价值、实践和理论复合嵌套的系统关联。
第一,价值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基本关系 。“人是唯一能够挣脱纯粹动物状态的动物——他的正常状态是一种同他的意识相适应的状态,是需要他自己来创造的状态。”作为自然存在物,人首先具有吃、喝、住、穿等一系列维系自身生命存在的基本需要,而人自身不具有满足这些需要的现成资料和手段。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人能够将自己的生命转化为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在心理上产生匮乏感,从而将需要转化为目的,把身外之物即自然界看作自己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从而创造自己的生存条件。价值就是在人类与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外物的关系中产生的。人类、劳动和价值是系统发生的,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的需要及其满足关系实质上就是价值关系。
第二,实践关系是人与自然之间的首要关系 。“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为了使自然存在物成为满足人的需要的资料、对象、工具和手段,首先必须占有自然,并改变它的形状、结构、性质和面貌,而这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实现。这是因为,实践作为人类认识和改造需求对象的积极活动,不仅能够展示主体的能动性和目的性,而且能够超出主观认识的抽象范围,把主体的价值目标转化为现实的客观对象。显然,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改造和被改造、作用和被作用的实践关系,并且这种改造和作用必须以尊重、保护自然为前提,否则就不能取得活动的预期效果,因而实践同样是实现生态价值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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