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对生活形成历史后效的大事都值得记述和解释 , 但并非所有必须“记”的事情都值得“述” 。所记之事成为历史之账本 , 所述的意义则揭示历史之道 , 就是说 , 值得“述”的事情必是对存在秩序的立法 。“作”通过“述”超越了时间流逝而始终在场 , 成为后人继续创作的精神根据 , 因此 , 精神的连续性尤其在于“所作”化为“所述” 。
如章学诚所言 , 作是立法 , 述为立教 , 各有其功 , 因此“制作之为圣 , 而立教之为师”(《文史通义·卷二·原道上》) , 立法者莫过于周公 , 而立教者莫过于孔子 。
孔子之立教 , 虽非制度立法 , 却是精神立法 。司马迁就认为孔子之功不止于“述” , 实为精神立法之“作”:“论诗书 , 作春秋 , 学者至今则之”(《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 。孔子“作”春秋 , 确认了史学在中国精神世界中至上不移之地位 , 几将历史化为信仰 。孔子并非历史意识之创始者 , 却是标准制定者 , 其标准即人道必须符合天道 。所谓春秋大义 , 就在于以天道为准去鉴别什么是可变的或不可变的秩序 。
显然并非任何秩序都不得改变——否则“汤武革命”的合法性就无法解释了——而是说 , 改变秩序必须符合天道 。可见 , 需要铭记的大事又在于它蕴含符合天道之大义 。司马迁说得最清楚 , 他知道历史不写什么:“非天下所以存亡故不著”(《史记·留侯世家》) 。
关乎天下兴衰存亡之事就是大事 , 这个原则是清楚了 , 但到底哪些事情真正决定了兴衰存亡 , 却未必是最为显眼的事件 。建国立法、制度革命或者生死之战固然是关乎大义之事 , 但并不能忽视那些相对缓慢的变化 , 渐变有可能蕴含力道更为深远的变化 。马克思和布罗代尔等就认为经济、技术和社会生活的渐变是更深刻的大事 , 尤其以“长时段”尺度去考察的话 。
以《春秋》和《史记》为范本的中国史学传统更早意识到了长时段尺度的意义 , 司马迁的“通古今之变”原则就是长时段原则的最好表述 。最具深远影响的大事往往事后很久才被意识到 , 于是人们在事后不断修改历史解释 , 甚至在数百年后又给出颠覆性的全新解释 , 以至于永无定论 , 古史常新 。布罗代尔是对的 , 大事不是喧嚣一时的新闻 , 不是纷纷争鸣的一时论战 , 真正的大事可能是不显眼而意味深长的变迁 , 特别是制度和技术的演化 。
对此 , 我相信还必需加上思想方法论和概念系统的演化 。可见 , 终究是大义定义了什么是大事 , 而不是相反 。孔子对此有着清楚意识 , 于微渐变化看出隐含之深远后果 。孔子认为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 此种违规逾矩虽非轰动之举 , 却预示了礼崩乐坏之势 。孔子“春秋”之法 , 就是以大义定大事之法 。
历史大事莫过于古今之变 。因此 , “古”与“今”的概念正是理解历史变迁的第三组坐标 。与“过去-现在-未来”三分概念的心理时态不同 , “古-今”的二分概念表达的是历史时态 , 是对历史性的划分 , 却不是对时间性的划分 。尽管“未来”尚未到场而落在“古今”之外 , 却是解释古今概念的画外音 , 是古今的全部意义之所在 。如果没有未来 , “今”就是终止符 , 而“古”也随着历史的终结而失去意义 。与生命同理 , 精神世界之生死也在于是否能够不断生长和延伸 。比如说 , 一种完全无法解读的古代文字的意义就是被封存的死意义 , 是遗物 , 却不再是可资利用的遗产 。
未来尚未存在 , 因此未来不是一个知识对象 , 可未来又是一个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 因此是一个形而上问题 。墨子说过:“谋而不得则以往知来 , 以见知隐”(《墨子·非攻中》) 。墨子这个原则在变化缓慢的古代有较大的成功率 , 但并非普遍有效 。即使在经验相对稳定的古代 , 以往知来也并不必然可靠 , 因此 , 在经验失灵之时 , 就必须有所创作 , 重新开启未来的可能路径 。墨子的“以往知来”只说出了未来问题的一半 , 问题的另一半是“以作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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