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物业真该取消?“新规”下,明年起业主将迎来4大好消息,该留意( 二 )


在现实生活中 , 不少开发商或物业都会利用小区的公共空间来牟利 , 很多业主都已经习以为常 , 见怪不怪了 。 比如 , 在小区公共场地上划上停车线来收取停车费 , 在电梯间、公共走廊、入户大堂、宣传栏等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广告展位出租来获取广告收入等等 。
从理论上讲 , 在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自然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 但现实生活中 , 基本上都进了物业的腰包 , 而且业主们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原则 , 也都不会斤斤计较 。 不过 ,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 ,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 显然 , 新规下 , 从明年开始 , 业主们反而有可能获得一笔长期和稳定的收入了 。
物业管理费|物业真该取消?“新规”下,明年起业主将迎来4大好消息,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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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物业收费更加规范 , 有些不合理的费用也可以不用交了
根据《民法典》规定 , 缴纳物业费是每一个业主的义务 , 所以业主不可以随意拒绝缴纳物业费 , 但是新规定下 , 有些情况可以不用缴纳物业费 。 一方面 , 物业服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 , 比如没有按规定将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向业主公开 , 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 另一方面 ,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续约 , 即使物业拒绝退出 , 但双方之间的物业服务法律关系已经终止 , 所以物业不得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 , 如果给业主造成了损失 , 反而还应当赔偿损失 。
其实 ,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 目前很多省份都已经出台了地方性物业管理规定 , 很多不合理的物业费用也正在陆续取消 。 比如 ,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规定:电梯、景观等共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 , 不再由物业公司另行收取;取消物业公司强制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等等 。 新规下 , 取消不合理的物业费 , 不仅给业主节省了开支 , 也进一步规范了物业的服务水准 。
物业管理费|物业真该取消?“新规”下,明年起业主将迎来4大好消息,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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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总结一下:长期以来 , 物业服务项目比较少、物业费名目不清 ,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被侵占等问题一直都是困扰小区业主的大难题 。 但是 , 明年1月1日起 , 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有望给业主们带来好消息 , 使得业主们关心的问题得以迎刃而解 。 正如官媒***在《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中所说的那样: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的相关表述 , 回应了长久以来业主们的普遍呼声 , 为今后与物业相关的矛盾纠纷处置指明了方向 。 从明年开始 , 随着新的物业条款逐步落地开花 , 相信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会更加和睦 。
那么 , 你认为物业应该取消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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