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忏悔录 | 重塑新生

【忏悔录|忏悔录 | 重塑新生】□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董景娅通讯员关静/整理
我叫王丽(化名) , 今年61岁 , 1979年12月参加工作 , 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 入狱前 , 我在南阳市水利系统工作 , 曾任单位纪检书记 。 我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2015年8月7日到省郑州女子监狱服刑改造 。
1980年初 , 我进入水利系统成为一名普通员工 , 因组织的培养 , 加之个人的努力 , 我转干、入党、提拔 , 工作一帆风顺 , 并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 。
刚从岗位上退休的我 , 本是安享晚年的时候 , 却因在任期间 , 收受他人好处费20万元 , 构成受贿罪锒铛入狱 , 给我的职业生涯画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句号 。 1998年 , 国家加大对水利建设的投资 , 灌区管理部门争取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资金7.8亿元 , 在1998年至2010年期间 , 亲戚朋友多次找我想承揽一些工程 , 都被我婉言谢绝 。 2011年 , 在担任纪委书记期间 , 也就是即将退休安享晚年的时候 , 我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 , 忘记了单位规章制度的约束 ,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了工程项目标段 , 并收受他人好处费20万元 。
人生最大的痛苦 , 莫过于失去自由 。 2014年1月11日 , 当检察官把拘留证放在面前让我签字的时候 , 我瞬间双腿颤抖 , 瘫软在铁椅上 , 痛哭流涕 。 当手铐戴上自己手腕的那一刻 , 我终于醒了 , 我要为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付出代价 。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法律是神圣的 , 是不可触犯的 , 莫伸手 , 伸手必被捉 , 一旦你超越了警戒线 , 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 我真诚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 , 汲取我的教训 , 遵守规章制度 , 遵守法律 , 做一名守法公民 。
犯下的错误已无法改变 , 人生不可能重新走过 , 既然犯了罪 , 我就要有勇气接受法律惩罚、认罪悔过、承担后果 。 在监狱这所特殊的学校里 , 我要把劳动当学习 , 把刑期当学期 , 在监狱警官的管理教育中匡正人生航向 , 树立积极心态 , 制定改造目标 , 用劳动的汗水洗涤灵魂 , 用积极的行动重塑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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