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调研了284家境外上市中资企业,关于「新租赁准则」我们有话说


引言
2019年1月1日 ,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实施 。 国际上同期实施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与CAS 21基本趋同 ,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租赁准则在承租人的主要处理方面与CAS 21原理类似 。 下文将前述准则统称为“新租赁准则” 。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资产负债入表并持续核算 , 且对于租赁的定义、租赁期等概念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 因此预期对于某些大量依赖承租资产运营的行业可能存在重大影响 。
新租赁准则在国内采取分批实施的安排 , 因此充分了解2019年的执行情况 , 能够为后续将要执行该准则的企业提供经验和参考 。 考虑到新租赁准则主要对承租人的影响较大 , 而上述国内外准则在承租人的核算方面具有相似性 , 因此我们选择了包括A+H股在内的284家境外上市中资企业的2019年年报进行调研 。
调研范围
Wind数据库中公布2019年年报的全部119家A+H股 , 以及交通运输、零售、文娱教育、电信服务、租赁及其他金融等重点行业的143家香港上市中资股和22家美国上市中概股 , 共284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 。 这些公司的行业分布情况如下:

总体情况分析
1)首次执行日情况分析
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
大多数公司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未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 仅有51家样本公司披露了对留存收益的调整影响 。 在这些对期初留存收益进行了调整的公司中 , 交通运输业的公司家数最多 , 其次是文娱教育业、零售业和电信服务业 。 具体数量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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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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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图可见 , 相同行业中的不同公司 , 其留存收益受影响的程度也有较大差异 。 大多数公司的期初留存收益调整比例未超过1% , 尤其是金融能源等体量较大的公司 , 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并不显著 。 但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和文娱教育业中影响程度较高的公司数量相对较多 , 例如共有4家交通运输业公司、2家零售业公司、3家文娱教育业的公司期初留存收益调整比例超过了5% 。 此外 , 超过15%的公司在多个行业中出现 , 有的是行业中的特例 , 比如某电信行业公司主要提供与电信业务相关的基础设施 , 由于需要租用大量场地 , 因此受新租赁准则的影响比较突出 。 再比如 , 某零售业的公司对于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应用重估模型计量 , 导致期初留存收益显著调增 。

衔接规定中简化处理的采用情况
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中 , 对于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的处理提供了一系列可选择的简化操作 。 这些简化操作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如下:
1. 除4家公司选择全面追溯之外 , 其他280家样本公司均选择仅调整2019年1月1日 , 而不调整可比期间的做法 。
2. 在280家采用简化追溯的样本公司中 , 对于使用权资产的计量方式 , 仅33家选择了“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 , 171家选择“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 , 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19家两种方法均采用 , 57家未披露所选方法 。
可见 , 方法二由于“更为简便” , 成为首次执行日计量使用权资产的首选的方法 , 而选择方法一则很可能是出于对未来财务报表预期影响的考虑 , 即采用方法二可能比方法一确认的使用权资产金额高 。 此外 , 由于准则允许就“每项租赁”的使用权资产的计量方法做出选择 , 因此对于合同较多 , 预期影响较大的公司可以权衡两种方法的利弊 , 就每项租赁做出选择 , 以得到最优的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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