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塑料|重磅通知!9月1日起实施!


广东限“塑”加码
今年9月1日实施!
8月21日 , 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 提出:
今年底 , 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 ,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2年 , 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 ,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
到2025年 , 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 。
该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 有效期5年 。
可降解塑料|重磅通知!9月1日起实施!
本文插图

可降解塑料|重磅通知!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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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2025年珠三角城市
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
《意见》指出:
到2020年 , 广东率先在部分地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到2022年 , 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 , 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 , 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 , 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
到2025年 ,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 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 , 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 , 其他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 , 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具体看来
全省范围内要禁止生产和销售
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
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
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
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
【可降解塑料|重磅通知!9月1日起实施!】
可降解塑料|重磅通知!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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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到2020年底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一次性塑料棉签;
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
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
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 , 禁止投资;
属于限制类项目 , 禁止新建
今年底广东这些单位食堂
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意见》指出:
到2020年底 , 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 ,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2年底 , 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市县城建成区 。
到2025年底 , 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 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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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除了不可降解塑料袋 ,
一次性塑料餐具也在禁用范围 。
到2020年底 , 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 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 , 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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