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防范支付风险,央行拟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四 )
第十四条(上报总行) 对一类事项和需要处置的二类事项 , 支付机构法人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分别在接报后2个小时内、24个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 并及时提交书面报告 。 涉及风险处置的 , 应当持续报告处置情况 。
第十五条(境外事项报告) 支付机构境外分支机构或者控股附属机构发生的重大事项 , 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 。
第十六条(属地管理) 重大事项涉及支付机构分公司的 , 支付机构分公司应当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同步报告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
第十七条(报告签发) 支付机构报送的重大事项报告、处置情况报告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签发的 , 应当及时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发 。
监管与责任
第十八条(考核通报)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将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纳入支付机构年度分类评级考核 。
第十九条(监督权力)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 , 可以要求支付机构就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做出说明 , 并可以对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
第二十条(保密要求) 支付机构报告的重大事项涉及商业秘密的 , 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各项保密制度规定 , 合理确定知悉范围 , 妥善保管相关材料 。
第二十一条(内部工作机制) 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风险事件防控、处置等工作机制 , 明确重大事项报告、风险事件处置责任部门和应急处置流程、措施 , 提高风险预警、监控和处置能力 。
第二十二条(违规责任) 支付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风险事件防控、处置等工作机制或者报告重大事项的 ,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 依法采取约谈、通报等监管措施 , 并可以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支付机构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名词释义) 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法人所在地、分公司所在地指支付机构法人、分公司的工商注册地 。
第二十四条(解释权界定)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2X年X月X日起施行 。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第三十七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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