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深圳一栋自建楼引发家庭矛盾 年迈父母将两儿子告上法庭( 二 )


龙岗法院认为 , 双方长期以此状态维持家庭生活 , 实际上是以这种行为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分家析产、确定了各自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份额 , 此状态应得到法律保护 。 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确认 , 涉案房屋第三层的租金收益合计 1300 元/月 , 2015 年 12 月之后 , 由于家庭矛盾 , 两被告在未征得两原告同意的情形下自行收取该笔租金收益 , 侵害了两原告的权益 , 理应返还 , 遂判决两被告向两原告返还涉案楼房第三层的四套住房及其相应的租金收益;至于两原告要求两被告腾出以前分配给他们的全部住房等其他诉请 , 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 不予支持 。
深圳晚报采访人员 伊宵鸿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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