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普法专案|企业税务犯罪风险防控( 三 )
再如有的企业将高管的个人开销计入到企业费用 , 并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 这种操作也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 高管日常生活产生的费用 , 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可以划分到职工福利费用中 ,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 , 不过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部分 , 如个人娱乐、旅游、购置生活用品的费用 ,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 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 既不能在财务列支 , 也不能税前扣除 。 如果将这 部分资金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 就会违反法律规定 , 使企业面临行政处罚 , 甚至刑法上的制裁 。
近年来 , 我国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 , 税收征管手段更加精准 , 呈现高压打击的态势 , 企业税务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 。 在此背景下 , 探索现代企业税务刑事合规之道势在必行 。
来源:法人特约撰稿
作者:娄秋琴 , 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院副;院长 , 李鑫悦系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成员
责编:谢昱航
美编:赵佳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不代表本账号的观点与看法 。
如需转载须联系作者并取得授权 , 要特别注明作者和出处来源!
免责声明:文字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 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 ,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作处理 。 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 ,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加入圈子:北大法宝学堂研习社 , 与法律人一起学习!
了解最新法律资讯动态 , 请关注“法宝头条”公众号(ID:gh_1897e00540c1)
推荐阅读
- 南方PLUS|“终身服务”“顾事业不顾家” 给海南椰树集团普普法
- 中年|京小槌普法|教你掌握股东出资义务的正确打开方式
- 发挥威慑作用 优化资本市场法治环境 刑法修正案草案提高证券犯罪惩处力度
- 金色财经|从行政法、刑法角度看 虚拟币的法律边界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