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民间文书档案的归户性( 三 )


其一 , “归户整理法”成为民间文书档案的新整理法 。
学术界过去对民间文书档案的整理习惯于采取“分类整理法” , 如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整理出版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40卷、1995年和2014年张传玺整理出版的《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和《中国历代契约会粹编》、2010年7月黄山学院整理出版的《中国徽州文书(民国编)》10卷等 。这种方法最初应该是来源于西方 , 具体的操作是将对象予以肢解 , 然后进行分门别类 。这种方法能够为人们开展细致问题的研究提供帮助 , 但致命的缺点是往往会破坏与或缺乏对象原本的整体性 。中国人的思维与认知导向重在把握事物的整体性 。既然民间文书档案原本就是整体归户的 , 我们就应该充分尊重与把握这种整体性与归户性 , 对归户的文书要进行归户的整理 。“分类”总是主观性的“我”对客观对象进行划分 , 尽管所制定的标准是努力地客观和涵盖面广 , 但主观性总是存在 , 客观性总难把握 , 分类后的“其他”总摆脱不了 , 并且操作过程中的工作难度总是很大 。“归户整理法”则会使文书的整理突然变得很简明:以“户”为单位 , 对归为一户的文书按照各文书所产生的时间排序 , 进行整理 。如此 , 是更加客观、具体地展现了文书产生、留存与发现的实态 , 更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与认知习惯 。笔者从2002年开始就以“归户整理法”整理徽州文书 , 目前已整理出版《徽州文书》六辑共60卷 。
其二 , “归户性研究”成了一种新的研究模式 。
“分类研究法”最初源自西方的研究方法 , 学术界过去利用文书开展研究也是习惯于进行分类研究 。这当然很重要 , 由此也涌现了一大批成果 。但有了归户的文书及“归户性理论”后 ,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同属一户的所有文书而展开同一主体的整体系统研究 。通常情况下 , 一户的文书也就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一定时间跨度内自我变迁发展的历史记录 , 这些记录是共时性和历时性并存的 , 彼此之间也内在关联 , 由之我们就可以对这一家庭或家族的发展变化情况 , 在共时性的空间上予以充分把握 , 在历时性的时间上进行长时段的系统考察 , 以完整把握历史的实态 。以家庭析产分家情况研究为例 。分类的研究一般只能做到对某一家庭的某一次分家情况进行各自的研究 , 而有了归户文书后 , 则可以对同一个家庭的历代分家情况进行整体系统研究 。如在《徽州文书》第一辑第二册里 , 收入了一户《黟县二都查村江氏文书》里 , 共有184份 , 最早的是《清康熙二十年六月江应良立还议墨》 , 最晚的是《民国二十五年三月江汪氏等立加断绝卖田契》 , 其中有6次析产分家文书的留存 , 即《清康熙四十六年三月江神赐等立议墨分单》及抄白、《清乾隆十六年正月江阿胡立遗嘱》及抄白、《清嘉庆二年八月父观九立遗嘱阄单》、《清嘉庆二十二年三月母江何氏复立遗嘱分单》、《清咸丰十一年六月父示庆立遗嘱》、《清光绪十一年三月江庆和等立分关字》 。6次析产分家的时间跨度为178年 , 它们的主体是统一的 , 彼此之间的关系更是连续的;在最后一次分家时已留有117份文书 , 它们又与每次分家析产情况有这样那样的关联 。对此 , 我们就可以进行综合系统的归户研究 , 整体把握这同一家庭的历代分家情况 。这是十分有意义的 , 借此可以长时段了解与把握中国乡村民间家庭财产聚敛与析分的实态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 , 利用归户文书进行归户研究只会再拓展我们的研究空间 , 而丝毫不会影响到传统的分类研究 。因为有“户”必定有“类” , 而仅仅有“类”则未必有“户” , 由之也体现了归户文书的优越性 。
其三 , 让“主体性研究”变成了可能 。
仅仅是归类的文书 , 我们所能进行的研究一般还只是外在客体性的研究 , 有了归户文书后 , 则可以实现传统文书研究的一次“哥白尼式”革命 , 使主体性研究变成了可能 。拿文书中的买卖契约来说 , 在分类文书中 , 我们主要看到的是谁在“卖”东西 , 至于谁在“买”则被忽略;而在归户文书中 , 我们不仅可以清楚看到谁在“卖”东西 , 更能知道谁在“买”东西 , 后者的意义是深远的 。这里 , 笔者不妨作一个关于“菜篮子”的比喻 。某菜市场有很多菜在卖 , 这些菜有当地产的也有外地产的;买菜的人有当地人也有外地人;这些菜既可以卖给张三也可以卖给李四——这些都具有一定的外在客观性和不确定性 。某人拎了一个菜篮子来买菜 , 则他要买什么菜、买多少菜都是有主观意愿的 , 买进菜篮子里的菜也都是经过选择的 。至最后 , 我们只要看看某人菜篮子里买了什么菜 , 就可以对买菜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大致判断:是殷实之家还是贫寒之家 , 是家常买菜还是家里有事而买菜 , 等等 。分类文书 , 仿佛是指菜市场里在卖的菜 , 而归户的文书则是指已经被某人买进了菜篮子里的菜;了解菜篮子里的菜 , 不仅可以知道谁卖了什么菜 , 更可知道谁买了什么菜 , 甚至可以探究某人买这些菜的目的 。后者比前者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 主体性得到体现 。有一个例子可以生动体现归户文书的主体性研究魅力:某户文书中还遗存有别人立的借约 , 这意味了什么?答案只有一个:这些借约没有被赎回 , 为什么……——开展主体性研究或许是探究中国传统社会与文化得以长期自我一贯延续发展奥秘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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