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小龙坎曝食安问题 一门店2年加工2吨地沟油给顾客食用

中华网财经讯 , 近日 , 小龙坎被曝食品安全问题 。 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 , 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来的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 , 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 , 负责配锅的厨师将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后给顾客销售 。 期间 , 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4563斤 , 价值共计80934元 。
地沟油|小龙坎曝食安问题 一门店2年加工2吨地沟油给顾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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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加工2吨余地沟油给顾客食用
2016年11月份 , 被告人苏某涛租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开设"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 , 2017年2月24日开始营业 。 2017年5月至7月 , 被告人苏某涛指使被告人苏某飞、刘某月、冯某明在该火锅店厨房内 , 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来的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 , 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 , 负责配锅的厨师将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后给顾客销售 。 在此期间 , 被告人苏某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 , 被告人刘某月和冯某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给顾客销售 。 被告人刘某月、冯某明于20017年六、七月份先后辞职离开该火锅店 。
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 , 被告人苏某涛指使被告人苏某飞、苏某强使用上述方法加工地沟油3963斤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给顾客销售 。
以上 , 在被告人苏某涛的指使下 , 被告人苏某飞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4563斤 , 价值共计80934元;被告人苏某强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3963斤 , 价值共计71334元;被告人刘某月、冯某明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400斤 , 价值共计9600元 。
上述事实 , 被告人苏某涛、苏某飞、苏某强、刘某月、冯某明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 并自愿认罪认罚 , 且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被告人苏某涛、苏某飞、苏某强、刘某月、冯某明的供述 , 证人姬某、高某等人的证言、抓获经过、移交文件、现场勘验笔录、情况说明、采购明细、回某、提取笔录、扣押清单、营业报表、现场照片、废弃物处理记录、检验报告、到案情况说明等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苏某涛、苏某飞、苏某强、刘某月、冯某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苏某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
二、被告人苏某飞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
三、被告人苏某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
四、被告人刘某月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五、被告人冯某明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
7月13日 , 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一份声明 , 称对餐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自责并诚挚道歉" 。 小龙坎在2019年已配合事发当地部门处理了此类事件 , 并称餐饮品牌连锁加盟管理道阻且长 。
地沟油|小龙坎曝食安问题 一门店2年加工2吨地沟油给顾客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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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乱象频现
据新京报报道 , 地沟油问题已经在火锅行业多次"爆雷"了 。
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 , 四川犍为县的古今天下火锅店使用废弃油脂熬制火锅底油 , 销售清油红锅和清油鸳鸯锅总计14142锅 , 销售金额447824元 。 2020年4月23日 , 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店主雷某有期徒刑7年 , 并处罚金5万元 , 参与地沟油火锅制作的员工也均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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