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做空信息中心|虾夷扇贝跑路6次,北斗系统截住去路,控股股东收到刑事判决书( 三 )


(二)虚增营业外支出
经比对獐子岛公司2016年初底播虾夷扇贝库存图、2016年及2017年虾夷扇贝底播图、捕捞船只导航定位信息发现 , 部分2016年初有记载的库存区域在2016年和2017年均没有显示捕捞轨迹 , 而该区域在2017年底重新进行了底播 , 根据会计核算一贯性原则 , 上述区域既往库存资产应作核销处理 , 由此 , 獐子岛公司2017年度虚减营业外支出4,187.27万元 。
根据獐子岛公司2018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情况的公告》(以下简称《年终盘点公告》)和2018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核销资产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以下简称《核销公告》) , 核销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重合 ,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 , 核销海域中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分别有20.85万亩、19.76万亩和3.61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 , 由此 , 獐子岛公司虚增营业外支出24,782.81万元 。
综上 , 2017年度獐子岛公司合计虚增营业外支出20,595.54万元 。
(三)虚增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獐子岛公司《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 , 减值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重合 , 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算 , 减值海域中2015年和2016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分别有6.38万亩、0.13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 , 由此 , 獐子岛公司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110.52万元 。
综上 , 受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营业外支出和虚增资产减值损失影响 , 獐子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 ,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8.57% , 獐子岛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吴厚刚、梁峻、勾荣、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邹建、王涛、罗伟新、赵志年、陈树文、吴晓巍、陈本洲、丛锦秀以及于成家、赵颖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三、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关于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秋测结果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7年10月25日 , 獐子岛公司披露的《秋测结果公告》称 , 獐子岛公司按原定方案完成了全部计划120个调查点位的抽测工作 。
经与抽测船只秋测期间的航行定位信息对比 , 獐子岛公司记录完成抽测计划的120个调查点位中 , 有60个点位抽测船只航行路线并未经过 , 即獐子岛公司并未在上述计划点位完成抽测工作 , 占披露完成抽测调查点位总数的50% , 《秋测结果公告》相关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 吴厚刚、梁峻、孙福君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石敬江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四、獐子岛公司披露的《年终盘点公告》和《核销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2月5日 , 獐子岛公司发布了《年终盘点公告》称“截至2月4日累计盘点点位326个 , 根据盘点结果 , 公司拟对107.16万亩海域成本为57,758.13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进行核销处理 , 对24.3万亩海域成本为12,591.35万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5,110.04万元 , 上述两项合计影响净利润62,868.17万元 , 全部计入2017年度损益” 。
2018年4月28日 , 獐子岛公司发布了《核销公告》称“对2014年、2015年及2016年投苗的107.16万亩虾夷扇贝库存进行了核销 , 对2015年、2016年投苗的24.30万亩虾夷扇贝库存进行了减值 , 金额分别为57,757.95万元和6,072.16万元” 。
经与虾夷扇贝采捕船的航行轨迹进行比对发现 , 獐子岛公司盘点的2014贝底播区域的70个点位已全部实际采捕 , 2015贝底播区域的119个点位中有80个点位已实际采捕 。 獐子岛公司核销海域中 ,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20.85万亩、19.76万亩和3.61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 , 致使虚增营业外支出24,782.81万元 , 占核销金额的42.91%;减值海域中 , 2015年、2016年底播虾夷扇贝分别有6.38万亩、0.13万亩已在以往年度采捕 , 致使虚增资产减值损失1,110.52万元 , 占减值金额的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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