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私有制的出现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进步

论私有制的出现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进步之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敖然人类的一大进步就是出现了私有财产 , 过去原始时代 , 人类为了共同的生存 , 狩猎活动大家一起去 , 回来以后也分不清猎物是谁猎获的 , 于是只好大家平分 。 但是大家很快就发现其中的不公平 , 因为是一起劳动 , 有些懒汉 , 就在里面偷懒 , 有些懦夫 , 就躲在后面 , 但是分到的东西却是一样多 。 这种现象我想应该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的 , 因为如上面讲的 , 在狩猎的时候偷懒、懦弱 , 这种现象很难界定 , 谁偷懒的怎么样?谁是个懦夫?在一窝哄的劳动状态下 , 谁能说得清呢?即便偶有发现 , 能做什么处罚呢?过于严苛的处罚影响部落的团结 , 因为毕竟在荒蛮的上古时代 , 没有一个个人可以脱离团队而能够独立生存 , 团结——共同对抗野兽的威胁 , 共同对抗异部落的入侵而谋得生存 , 是如论无何要排在第一位的 , 所以最后呢 , 心里面怨归怨 , 嘴里面骂归骂 , 白眼归白眼 , 真的分配起来 , 还是只好人手一份 。 现在 , 对于人类私有财产权起源的具体历史细节我们已经无从考究 , 但是 ,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 , 我想到了农耕时代是无论无何也是维持不住的 。 伴随着时间的推移 , 人口数量的大规模增加 , 取火技术的普遍 , 野兽的对部落整体性的威胁基本得到解除 。 部落之间的战争 , 一方面由于定居 , 一方面由于技术的改进 , 食物的取得相对充足 , 也不再是那么的频繁 。 更为重要的是 , 农耕时代的到来 , 给大家独立谋生存创造了可能 , 部落式的、集团式的生产单位变得毫无必要 , 家庭式的小生产单位开始出现 , 那么这种不分劳动质量一律平分的野蛮、落后的分配制度自然也就走到终点了 。 人类 , 终于在其分配制度领域 , 实现了其最为伟大的一次质的飞跃——私有制出现了 。 私有制的出现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进步之一 。 第一 , 他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 , “干多干少一个样 , 干好干坏一个样 , 干与不干一个样”这种野蛮、落后的分配制度被彻底终结 , “多劳多得 , 少劳少得 , 不劳不得”这种按照个人劳动质量来进行分配的 , 更为人性的、更为先进的制度取而代之 , 实现了人类公平公正的一次大飞跃 。 第二 , 因为有了私有财产 , 比较就有了可能 , 竞争就出现了 , 这必然会大大激发人类生产的热情 , 有助于克服人类懒惰的脾性 。 第三 , 因为竞争 , 为了提高生产的效率 , 生产技术的改进必然加倍的向前发展 , 并最终的 , 经历了人类千年的困苦奋斗与拼搏 , 曙光一现——伟大的科技时代来临了 。 既然有了私有财产 , 接下来的问题必然就是私有财产的保护 。论私有制的出现是整个人类史上最伟大的进步。过去时代人类的不公平 , 不是因为私有财产的问题 , 而是因为私有财产保护不利的问题 。 这其中的原因 , 一方面 , 固然是因为人类历史上始终存在一些本性有问题的民族 , 他们因为种种原因 , 养成了自己不劳动 , 而以暴力来抢劫他民族果实生存的卑劣脾性 。 这些民族就成了阻碍人类前进的最大绊脚石 , 成了人类灾难的渊薮 , 而人类要去克服这些民族则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 所以 , 我们摊开一部人类的文明史 , 尤其是一部东方的文明史 , 就是一个人类去克服 , 去击败这种民族的历史 。 另一方面 , 也是由于人类文明的不够成熟 , 即便是在那些劳动的民族内部 , 也存有一定量的不劳而获的野蛮成分 , 这些人就成了这些民族内部的不安定因素 , 一旦食物总量出现问题 , 他们就要拿起刀子 , 用最野蛮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最基本兽欲 。 当然 , 这一切问题都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发达而一步一步的被解决 , 那些劳动民族内部不安定因素的最终解决 , 绝不是因为什么政治体制或者其他什么原因 , 而是因为科学技术——食物的总量不再会出现问题 , 而那些强盗民族 , 也因为热兵器时代的来临 , 肌肉不再管用而被彻底解决 。 “私有财产之受保护”也绝不是什么西方概念 , 三代已有 , 《夏书》《吕刑》《尚书大传》都有专文规定盗窃他人财产的处罚条例 。 刘邦入关 , 约法三章 , “杀人者死 , 伤人及盗抵罪” ,可见私有财产的神圣性 , 乃是最基本的常识 。 《唐律》专设《盗贼律》 , “公取、窃取皆为盗” , 甚至对私自挪用受寄财物、遗失物等侵占他人财物的 , 也有相应的处罚条例 。 《宋刑统》亦专设《盗贼律》 , 刑法异常之重 , “擒获强盗 , 不论有赃无赃 , 并集众决杀 。 ”“对窃盗 , 赃满五贯 , 处死 。 ”《明律》对于盗贼是盗而不得者 , “仗一百 , 流三千里” , 对于盗有所得者 , 则不论多少 , 一律处死 。 在漫长的帝制时代 , 虽然一直有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 率土之滨莫非王权”的观念 , 但是在真正的太平年代 , 皇帝要侵占民宅、民田也绝对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 大臣们侵犯民宅、民田 , 则更是公认的大恶之一 , 一旦告发 , 轻则倾家荡产 , 重则死罪难逃 。 西方的私有财产观念 , 早在四千多年以前 , 人类第一部的成文法典《乌尔纳姆法典》就规定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 , 那时人类尚处在奴隶制时代 。 而伴随着西方文明的进步 , 奴隶制的废除 , 十三世纪初 , 英国的平民们就开始为捍卫自己的财产权而斗争起来 , 并最终在一二一五年迫使国王签订了《自由大宪章》 , 宣布除非得到国民的同意 , 国王不得加以赋税 。 北美独立的最初导火索 , 则干脆就是因为财产权问题 , 一七七二年英国议会颁布《茶税法》 , 意图增加殖民地进口茶叶关税来为自己图利 , 美国民众不堪忍受这种随意的盘剥 , 他们愤怒的召开了会议 , 宣布北美殖民地民众拥有一切自由的英国人所具有的权利 , 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与财产权 。 持续的摩擦 , 积蓄的矛盾终于在一七七五年四月的一刻彻底爆发 , 莱克星顿的民兵们打响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第一枪 , 一场为保护自己财产权的运动最终演变成了一场为独立而奋起的革命 。 法国人获得自己的财产权则相对困难的多 , 在十三世纪至十八世纪初数百年的时间中 , 法国人民一直长时间的忍受王权的盘剥 , 这一切一直持续到一七八八年 , 由于几代法王的过度挥霍最终导致了国家的财政破产 , 愤怒的民众终于无法忍受 , 他们攻陷了巴士底狱 , 召开了国民会议 , 发布了《人权宣言》 , 他们宣称:“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是在于保存人的自然和不可动摇的权利 。 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 这其中 , 财产权甚至还排在了“安全与反抗压迫权力”的前面 。 可见 , 纵观整个西方史 , 私人财产的受保护 , 始终使他们争取的最核心权力之一 。 就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 , 在人类第一部宣布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典颁布四千多年之后 , 在《人权宣言》发布了近两百年后 , 还有这样的一些夹杂着野蛮邪恶本性的政党 , 打着什么“国家”“集体”的旗号 , 把全国公民的所有合法财产全部“共”给了一个政党!农民们 , 四千年来第一次的 , 丧失了他们的土地所有权 。 城市的居民们 , 四千年来第一次的 , 丧失了他们居住房屋的所有权 。 工人们 , 第一次的 , 丧失了他们劳动的公平回报权 。 知识分子们 , 第一次的 , 他们的智力成果可以被当权者随意的剥夺 , 人类的文明就这样被倒转了四千年!而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日 , 居然还有这样的一些野蛮杂音 , 一些文明尚未开发或者文明性被灭绝的一小部分人 , 还在打着什么“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旗号行其一党之私 , 其本质就是在为其特权的快感 , 特权的利益寻找借口 , 为其肮脏、丑陋的灵魂寻找麻醉剂 。 什么国家、集体 , 一个连个体诚实的、体面的、合法的劳动果实都不能给予保护 , 都要予以侵夺的“国家”“集体” , 连人性都有问题 , 还谈什么“国”!谈什么“集体”呢!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会不会的有可能终结?在局部当然有终结的可能 , 但那是什么呢?在朝鲜 , 在古巴 , 在改革前的中国大家不是已经看到了吗?那就是——世界末日 。 2010-8-28 虎踞龙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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