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审判、遵义普法之窗、云遵义贵州遵义一男子多次盗窃他人晾晒的内衣裤,价值上千元,被判刑八个月!

2019 年 7 月中旬到 8 月,被告人何某某在遵义湄潭县城内,多次盗窃他人晾晒的内衣裤 。 经湄潭县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内衣裤价值共计 ¥1079.00 。
【遵义审判、遵义普法之窗、云遵义贵州遵义一男子多次盗窃他人晾晒的内衣裤,价值上千元,被判刑八个月!】那么问题来了,很多人认为盗窃罪是盗窃价值较大物品才会构成犯罪,而 " 偷拿他人内衣裤 " 被别人用过已是旧物就算是新的,一条(件)也才十元至几十元最多上百元,这也算违法?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何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 1079.00 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经过开庭审理,湄潭县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云勇犯盗窃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据此,判处被告人何某某犯盗窃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被告人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已二审维持生效!
以 案 说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他人使用过的内衣裤看似价值不高,但从法律方面看损害了他人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处罚 。 从社会方面看,损害了公序良俗必将受到大众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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