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起诉抖音索赔500万,海淀法院已立案

快手起诉抖音索赔500万,海淀法院已立案
来源: 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任晓宁5月12日 , 海淀法院公布 , 快手将抖音诉至法院 , 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 并索赔500万元 。 日前 , 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快手起诉原因是 , 其在第三方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内输入“快手”二字 , 出现的搜索结果第一条并非“快手”产品 , 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APP , 并且在应用程序名称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 , 点击该搜索结果即可完成“抖音短视频”应用程序的安装及正常使用 。快手认为 , 抖音将快手设置为付费关键词的行为 , 利用了快手商标知名度 , 且因双方产品功能高度相似 , 用户搜索“快手” , 搜索结果链接到“抖音” , 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产品与其注册商标之间的特定联系被削弱 , 损害了快手公司获取的商标专用权 , 因此构成商标侵权 。目前 , 此案还在审理中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告诉采访人员 , 这样的案件并不罕见 , 主要可能涉嫌侵犯商标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 若原告已经注册商标 , 则可能侵犯商标权 。 同时 , 还有可能因被告“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根据他见到的类似案件 , 这类案件有的原告赢了 , 有的原告输了 , 法院判决的关键有两个 , 一是原告是否注册相应的商标 , 二是除了关键词之外 , 是否有关于该产品的详细描述 , 若是通过描述和关键词 , 能引发用户误解 , 诱导下载 , 就更能有可能构成侵权 。今年以来 , 抖音与快手之间明争暗抢的火药味逐渐浓厚 。 同为短视频头部平台 , 抖音与快手分别拥有4亿日活与3亿日活 , 为了获得更多增长 , 二者不可避免会产生交锋 。 今年以来 , 抖音与快手均发力直播电商 , 3月份 , 抖音与快手都曾与罗永浩接洽直播带货 。 4、5月份 , 又分别与董明珠合作在各自平台直播带货 。 为了争夺用户 , 今年春节 , 快手重金拿下央视春晚的独家权益 , 给用户发10亿红包 。目前 , 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7.73亿 , 占网民整体的85.6% , 增量市场接近顶峰之际 , 抖音与快手之战会不会愈发激烈?这是今年值得关注的看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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