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合同起纠纷 生猪保全维护合法权益

近日 , 靖州法院执行局圆满完成了近二十余年来的首起活物保全案件 , 45头生猪成功变卖为执行案款 。
申请人某畜牧有限公司向靖州县人民法院就该公司与被申请人杨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中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 , 请求扣押杨某某位于新厂镇某村养殖小区的存栏肉猪 。
靖州:合同起纠纷 生猪保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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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存栏生猪
考虑到此次保全标的物特殊性 , 收到保全申请后 , 为防止被申请人私下将生猪出卖 , 执行干警当天就赶赴执行现场 。 被申请人杨某某听闻法院将对其生猪进行扣押 , 产生强烈抵触情绪 。 在执行干警一番耐心地解说下 , 杨某某认识到不承担法律义务将带来的严重后果 , 立马签收了法律文书 , 还带领执行干警进行现场消毒、清点 , 顺利扣押存栏肉猪共计45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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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调解
鉴于生猪是活物且猪肉市场不断变化的特殊性 , 为避免造成申请人不必要的损失 , 执行干警召集双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 。 在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后 , 双方确定将这45头肉猪以市场价213840元变卖 , 当日这笔款项就全部汇入法院执行案款专户 。
在当前特殊时期 , 这起特殊的鲜活产物保全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 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内容来源:靖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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