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
『利息』?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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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务中四种不同情形
笔者在办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 甚至直接决定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 笔者总结了如下四种不同情形 , 以此展开讨论 。
情形一:诉讼时效期间内 , 借款人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一年 , 从2016 年1 月1 日自2016 年12 月31 日 , 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 借款期限届满后 , 出借人未曾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 , 也未达成展期合意 , 借款人仅在2018 年2 月1 日主动支付了一次利息 。 2020 年4 月1 日 ,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本付息 , 借款人抗辩本金的诉讼时效至2019 年12 月31 日已届满 , 此时不负有还本付息的义务 。
情形二:诉讼时效经过后 , 借款人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一年 , 从2016 年1 月1 日自2016 年12 月31 日 , 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 借款期限届满后 , 出借人未曾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 , 也未达成展期合意 , 借款人仅在2020 年2 月1 日主动支付了一次利息 。 2020 年4 月1 日 ,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本付息 , 借款人抗辩:本金及尚未偿还的利息之诉讼时效至2019 年12 月31 日已届满 , 此时不负有偿还本金的义务 。
情形三:保证期间内 , 保证人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一年 , 从2016 年1 月1 日自2016 年12 月31 日 , 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 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6 个月 , 从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 2017 年5 月1 日 , 保证人主动向出借人支付过一次利息 。 2019 年1 月1 日 ,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本付息 , 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保证人抗辩保证期间已于2017 年6 月30 日届满 , 此时保证期间经过 , 保证责任已经免除 。
【『利息』?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情形四:保证期间经过后 , 保证人支付利息
借款期限一年 , 从2016 年1 月1 日自2016 年12 月31 日 , 约定按月支付利息 , 第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6 个月 , 从2017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6 月30 日 。 2017 年9 月1 日 , 保证人主动向出借人支付一次利息 。 2019 年1 月1 日 ,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本付息 , 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保证人抗辩保证期间已于2017 年6 月30 日届满 , 此时保证期间经过 , 保证责任已经免除 。
『利息』?不同情形下利息支付行为的不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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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讨论
上述四种情形下 , 前两种情形涉及对借款人利息支付行为的法律效果认定 , 后两种情形涉及对保证人利息支付行为的法律效果认定 , 因此下面分别予以讨论 。
(一)情形一与情形二 , 涉及借款人支付利息是否中断本金的诉讼时效
对于情形一 , 借款于2016 年12 月31 日到期 。 虽然出借人在借款到期之后起诉之前未曾要求借款人还本付息 , 即未曾向借款人提出履行请求 , 但是借款人在2018 年2 月1 日主动支付了一次利息 , 该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人部分履行债务 , 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 。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 该行为可中断诉讼时效 。 对于借款人作出支付利息的行为的 , 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是否及于本金债权的问题 。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中认为:“关于该问题 , 世界各国立法例和本司法解释稿均持肯定观点 。 理由为:利息系债务本金之法定孳息 ,该支付行为实质是建立在义务人对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已经认可的基础之上 。 否则 , 我们就无法解释其作为一个理性而正常的交易人支付利息的行为 。 再有 , 从产生角度而言 , 利息债权对本金债权具有从属性 , 在这一意义上说 , 二者为同一债权整体 , 因此 ,支付利息也可认为为部分履行 。 还有 , 基于前述诉讼时效制度所具有的“证据代用”功能和诉讼时效中断制度“保护权利人权利”的立法目的 , 做对本金债权也具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理解 , 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权利、维护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条文理解与适用》中认为义务人明确向权利人作出支付利息的意思表示 , 属于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之一 。 因此 , 借款人在2018 年2 月1 日支付利息使得其偿还本金的诉讼时效从2018 年2 月1 日重新计算 。 出借人在2020 年4 月1 日起诉借款人还本付息 , 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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