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王辉斌:最喜狂澜收笔底 ——我与杜甫研究( 四 )


(一)诗中的那位“卓女”如果是薛先生的太太的话 , 就说明这位太太是在与前夫离婚未久即与薛先生最近结婚的 , 这是因为 , 杜甫在诗中明白称薛先生的太太是“卓女近新寡” 。 然而 , 诗中却无只字表明“卓女”与前夫离异后即与与薛先生结婚的这一事实 。
(二)太太既是“近新寡”的一位少妇 , 而又于近日与薛先生再婚并陪着其再婚后的新郎一同作客于杜甫家中 , 揆之常理 , 杜甫当时对这对新婚的伉俪应是说一些使对方喜欢的话的 , 他怎么会在与薛先生“和诗”时当面揭对方的老底 , 一个劲说薛先生的太太是一位离异不久的寡妇呢?
(三)杜甫既在诗中称薛先生为“郎” , 又在诗中称薛先生为“丈人” , 难道唐代的“郎”与“丈人”是同义的吗?
(四)据“丈人但安坐 , 休辨渭与泾”十字 , 知薛先生当时在杜甫家中是十分气愤的 , 以致作为主人的杜甫不得不再三劝薛先生“休辨渭与泾” , 那么 , 这位薛先生因何而气愤呢?杜甫劝薛先生“休辨”的“渭与泾”又具体指什么呢?对此 , 冯班等人均未涉及 , 陈译文亦然 。
(五)据诗题 , 薛先生当时乃为“判官” , 而其与那位“卓女”又是新近结婚 , 太太怎么还在勉慰他的再婚丈夫勤读六经而去参加科举应试呢?且这位薛先生又被杜甫在诗中称为“丈人” 。
(六)杜甫曾自称他是一个“奉儒守官”的家庭 , 表明他对儒家思想是具有很密切的关系的 , 既如是 , 他怎么会在自己的家中当着一对新婚夫妻的面大谈巫山神女与楚襄 王幽会的故事呢?
以上六个方面疑窦的存在 , 即是导致冯班等人认为“薛十二丈判官”与“卓女”为夫妻说之不能成立的关健性原因 。 虽然 , 近年来也有二、三后生对我所持之“一生两娶”说进行了“辨正”与“辨析” , 但这些作者一则不曾通读过《杜工部集》 , 二则也不曾入“杜诗学”之门径 , 三则文献学功底严重欠缺 , 四则不知道“有一份材料说一份话”为何物 , 五则行文以信口开河为家常便饭 , 六则写作心态极度浮躁与粗鲁草率 , 所以 , 其之所言 , 自然也就成为了一篇篇自说自话的文字垃圾 。 对于这样的“辩正”与“辨析” , 本不值得我撰文与之“简评”的 , 但考虑到作者都是一些在读的研究生 , 如果不对其错误方法与结论略作点拨与揭示 , 恐怕其一辈子也不会知道究竟错在哪儿 , 以及产生那些错误的原因之所在 , 故乃略而为之 。 读者欲知此中详情 , 只要读一读本书“附编:与诸生论文”中与这方面有关的“略评”、“简评”等文 , 即略可获之 。

我研究杜甫生平的又一个重点中的重点 , 就是对杜甫的卒年进行了重新考察 。 之所以如此 , 是因为杜甫的卒年在最具权威性的元稹《杜君墓系铭》一文中根本没有记载 。 现在广为学术界所接受的“大历五年”说 , 虽因宋人吕汲公《少陵诗谱》而始 , 但吕汲公于《少陵诗谱》中却未提供任何材料以为证明 , 所以 , “大历五年”说是颇值怀疑的 。 然而长期以来 , 学术界对于“大历五年”说是否符合杜甫生平的历史真实 , 却少有研究者对其进行过材料方面的检验 , 因此 , 我也就有了发表于《杜甫研究学刊》1989年4期上的《杜甫卒年新考》一文 。
历史研究■王辉斌:最喜狂澜收笔底 ——我与杜甫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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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已曾言及 , 在1988年5月的四川射洪“陈子昂会议”期间 , 《杜甫研究学刊》主编濮禾章先生曾向我约稿 , 未久我便给其寄去了两篇文稿 , 其中之一者 , 即为《杜甫卒年新考》 。 此文的主要结论为:大历六年秋杜甫尚健在长沙 。 如此 , 则杜甫的卒年就自然应在大历六年的秋天之后 。 在这篇文章中 , 我认为杜甫大历六年秋尚健在长沙的理由 , 主要为如下四个方面:一是与杜甫关系甚笃的“萧十二”牧守潭州 , 乃在大历六年三月后 , 杜甫写《奉酬萧十二使君》的时间自应在此之后;二是大历六年春杜甫与刘长卿曾在长沙过从一时;三是大历六年夏杜甫有诗怀“卢十四侍御”;四是杜甫诗“三霜楚户砧”所指为大历四年、五年、六年的“楚户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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